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酒厂部分闲置建筑改造提升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一包)
三、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
成交单位地址:**省**市**市无城镇碧桂园翡翠华府天汇门面房121号
成交费率:1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酒厂部分闲置建筑改造提升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一包)
服务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图纸交底、现场踏勘、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会审、标前优化设计后的部分工程量清单量价调整、复核标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根据需要完成最高限价备案工作,参加标后成交人的提出的项目及工程量核对,以及随时提供委托人需要的数据等相关内容。
服务时间:12个日历天内完成编制、会审及备案,且后续提供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建清、黄珊珊、钱锡程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3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项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1.******公司:缺少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五服务要求第11条投标承诺函,依据条款、法规:缺少投标承诺函(星号参数),作无效投标处理,2.**新芜****公司:缺少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五服务要求第11条投标承诺函,依据条款、法规:缺少投标承诺函(星号参数),作无效投标处理,3.**市五联行工程****公司:缺少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五服务要求第11条投标承诺函,依据条款、法规:缺少投标承诺函(星号参数),作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业绩:无。
4、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173****2976。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南区商业4#楼2层
联系方式:0553-****25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绿地**会
联系电话:173****2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