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8项整改任务****负责的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机动车监测数据造假仍较普遍,生态环境部 2024年专项检查发现,**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排放检验弄虚作假问题比例达49%,**、**、**、**、**问题率均超过50%。
二、整改措施
1.****环境局组织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排查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对伪造排放检测结果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情节严重的,****管理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涉****机关处理,形成高压打击态势。
2.****监管局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的监督检查,开展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合规经营专项整治,对查实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严格依法撤销检验资质,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生态环境局、****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完善机动车检验检测环境监管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健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案件移送指引,依法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整改完成情况
****针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问题,于2025年5月25日召集全市44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采取断网、现场核查、相关市直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42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共计罚款651.8915万元,其余2家,**市利****公司未运营,平****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线索移交****管理局依法查处,罚款3万元。在此基础上,又组织召开规范全市I/M站管理助企助企纾困座谈会,严格落实I/M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运营管理。2025年以来未发现我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6日,共10天)向****反馈。
联系电话:0354—****657
电子邮箱:****@163.com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