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经开区金源大桥**工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经开区金源大桥**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经开区塘汛街道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时代****公司
五、项目概况:为促进片区经济发展,加快推进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拟在经开区塘汛街道实施“**经开区金源大桥**工程项目”(代码:2601-510796-04-01-196304),项目全长346.499米,宽30米,其中桥梁长210米,引道长136.499米,起点位于塘汛南街西延段道路与S17南延段道路交叉口,终点位于塘汛南街西延段道路与文武西路交叉口,全线采用城市次干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40千米/小时,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内容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海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等,配套建设临时施工场地、交通标识、排水、照明、环保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4775.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用喷淋围挡、堆场遮盖、进出车辆冲洗等有效措施控制工地扬尘和废气,并使用商品沥青混凝土铺设路面;施工方须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施工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营运期须加强过往车辆的管理工作,减轻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加工区域设置在临时厂房内,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降低噪声影响;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禁止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和运输方案,施工车辆应绕避敏感点行驶,原材料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限速,敏感区禁止鸣笛;施工期间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要求。营运期应采取控制车速、使用降噪路面、设置禁鸣减速标志、设置绿化乔木等综合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涉水施工工程采用“围堰+导流”施工方式减轻对地表水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生活设施处理;施工现场设沉淀池,生产废水、施工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严禁在河道内清洗设备及排放施工废水,严禁废水、废渣排入地表水体。营运期路面径流进入雨水管。
(四)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土石方按照“水保方案”处置;废弃建材、废弃包装材料等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沉淀池淤泥定期清理,自然干化后运至市政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五)项目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陆生、水生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生态环境意识,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合理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工程占地范围,减轻对动植物的影响;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的要求,落实影响消减和生态保护措施,做好工程建设及影响区域内自然**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工作。
(六)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为城市区道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沿途设置警示牌减速带等安全措施,桥梁两侧须设置防撞栏等防范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桥梁上铺设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在收集系统接入市政雨水管网前各设置一个阀门井,一旦发生事故车辆泄漏燃料时,可以及时切断,避免油类物质的泄漏对沿线河流水体造成污染。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开发区****技术局具文《关于**经开区金源大桥**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绵经开经科发〔2026〕3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规划局具文《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10********0028)同意项目选址;根据《****规划局市政道路工程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道设〔2026〕006号)及《**经开区S-14、S-15、S-16、S-17、S-18、E-17、E-18单元详细规划》,说明项目用地性质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和公园绿地,符合用地规划。项目符合经开区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09****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涪****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