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一阶段施工第三标段 (突堤码头I阶段附属设施)工程 堆场土建及构件预制安装劳务分包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6-05-28 16:00:00 |
| 发布单位:**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一阶段施工第三标段(突堤码头Ⅰ阶段附属设施)项目部 |
| 公告 |
| 公告标题:**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一阶段施工第三标段 (突堤码头I阶段附属设施)工程 堆场土建及构件预制安装劳务分包发布公告 |
| 公告内容: |
| **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一阶段施工第三标段 (突堤码头I阶段附属设施)工程 堆场土建及构件预制安装劳务分包(项目名称)港航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一阶段施工第三标段(突堤码头I阶段附属设施)工程堆场土建及构件预制安装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堆场土建及构件预制安装 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市广澳港区 。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市**区**港的广澳港区内,****收费站30Km。建设内容为突堤南侧直立岸壁长度800m、斜坡堤连接通道、6万m2后方场地;相应的道路面层、水电等配套设施,外围堰(包括突堤西侧斜坡堤连接通道、突堤东侧南围堰)、临时围堰(包括突堤东侧北段临时围堰、分隔围堰)。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的范围为堆场土建及构件预制安装工程,主要包括构件预制及安装、突堤东临时围堰、突堤西临时围堰、道路堆场、导助航工程、绿化工程等。 包件划分: 1 。 计划工期: 9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6月30日 。 2.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投标资料费的收取: 1)收费标准500元/套; 2)收取方式:投标单位通过电汇或网上转账方式支付的,汇至以下账户: 公司名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75915R 地址:**市**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公司**马甸支行 账户:01-10-000063-11 3)招投标资料费发票开具:由公司财务资金部,根据招投标资料费缴费信息情况,分别开具资料费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6-6-2 16:30至2026-6-9 16:30(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中标服务费 9.1收费标准1000元/次。 9.2缴费要求与流程 (1)支付时限。 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中标主体,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采购主体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的,****公司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公司“黑名单” (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中标主体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中标主体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 地 址:**市**区沥滘路368号 联 系 人: 雷工 电 话: 153****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