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连云港瑞鹏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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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连云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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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连****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日期:2026-05-28

根据《**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三条 ****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搬迁、关闭化工企业拆除活动的监督,并督促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残留物料和污染物实施安全清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化工企业对其关闭、搬迁遗留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且该地块属于中央审计巡视问题整改地块,根据整改要求,大浦工业区需推动化工企业关闭退出。原瑞鹏化工在关闭退出前,按照大浦工业区统一部署及相关环保管理要求,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原连****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场地地址:****开发区大浦工业区盐浦路9号,西至盐浦路,北至**万泰****公司,南至连****公司,**允硕废品回收;

占地面积:18599.9m平方米;

委托单位:****;

编制单位:**康达****公司;

检测单位:**康达****公司;

调查时间:2025年1月~2026月5月;

通过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调查,原连****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名称变更为****)(以下简称“原瑞鹏化工”)地块,成立于2006年2月,是一家专门从事赤磷、赤磷阻燃剂生产与销售的企业,于2019年停产。目前地块保留原地块内的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2、办公楼、仓库1、仓库2、配电房、门卫、食堂、宿舍、应急水池和消防水池等建筑物,以上保留的建筑物内已完成“两断三清”工作。

调查地块2006年之前为晒盐塘,2006年至今为原瑞鹏化工地块,其中2014年扩建了生产车间1,**了生产车间2,**了污水站;2017年**了黄磷地下储槽。于2019年停产并拆除生产设备,黄磷地下储槽、原黄磷半地下储槽、三个循环沉淀池停用并填平,回填土来源周边村庄拆迁建筑石块和土方。污水站均为地上池体,于2025年9月完成拆除。

相邻地块情况,历史上均为晒盐塘。东侧现状为允硕废品回收、仓库(现场踏勘堆放氯化钙)、******公司、**市玉****公司、**宏信建发(周转**店)。南侧现状为连****公司。西侧现状隔盐浦路为******公司。北侧现状为**万泰****公司、连****公司、******公司、******公司、言林供应链****公司****公司。

根据《**市****031006单元街区层次详细规划(大浦片区)》(2024年5月)》批后公布,本项目地块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该文件长期有效。

二、污染识别

基于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资料搜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获取的资料,综合分析认为:

(1)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来源如下:

调查地块历史上存在晒盐场,污染可能为海水蒸发和盐结晶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高盐度卤水,会造成土壤盐碱化,破坏植被生长。其主要影响是占用滩涂、湿地等土地**,破坏生态多样性,导致生态系统功能退化。故识别特征污染物为汞、铜、锌、镉、氟化物、氯化物、钠。

根据原瑞鹏化工企业产品方案、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危险化学品、“三废”排放等情况,同时考虑污染物的迁移转化,综合分析确定企业特征污染物如下:土壤:pH值、氰化物、甲醛、汞、砷、铅、多环芳烃、总磷、黄磷、多氯联苯;地下水:pH值、氰化物、甲醛、汞、砷、铅、多环芳烃、钠、氯化物、硼、总磷、黄磷。

(2)地块周边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来源如下:

本次调查通过对地块内以及周边1000m范围企业污染识别,确定土壤特征污染物为:pH值、汞、砷、铅、铜、镍、镉、六价铬、锌、锑、钴、钒、钼、锡、锂、烷基汞、总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苯胺、氯苯、苯并[a]芘、多环芳烃、硝基苯、氯乙烷、苯乙烯、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四氯化碳、1,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乙烯、1,2-二氯苯、1,4-二氯苯、氯仿、1,3-二氯苯、苯酚、1,3-二氯丙烷、三溴甲烷、1,2,3-三氯苯、2,4-二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2,4,6-三氯酚、1,2-二溴乙烷、甲醛、乙醛、丙醛、正丁醛、苯甲醛、水合肼、吡啶、丙酮、2-丁酮、环氧氯丙烷、四氢呋喃、乙腈、丙烯腈、丁醇、叔丁醇、N,N-二甲基甲酰胺、乙醚、碘甲烷、正己烷、二异丙醚、2-氯硝基苯、三乙胺、甲基叔丁基醚、N-甲基吡咯烷酮、3-甲酚、环氧乙烷、溴甲烷、环氧丙烷、异丙苯、双酚A、氨氮、总磷。

地下水特征污染物为:pH值、汞、砷、铅、铜、镍、镉、六价铬、锌、锑、钴、钒、钼、锡、锂、烷基汞、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苯胺、氯苯、苯并[a]芘、多环芳烃、硝基苯、氯乙烷、苯乙烯、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四氯化碳、1,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乙烯、1,2-二氯苯、1,4-二氯苯、氯仿、苯酚、1,3-二氯丙烷、三溴甲烷、1,2,3-三氯苯、2,4-二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2,4,6-三氯酚、1,2-二溴乙烷、甲醛、乙醛、丙醛、正丁醛、水合肼、吡啶、丙酮、2-丁酮、环氧氯丙烷、四氢呋喃、乙腈、丙烯腈、丁醇、叔丁醇、N,N-二甲基甲酰胺、乙醚、碘甲烷、正己烷、二异丙醚、三乙胺、甲基叔丁基醚、N-甲基吡咯烷酮、3-甲酚、环氧乙烷、溴甲烷、环氧丙烷、异丙苯、双酚A、丙二腈、正庚烷、2-氯乙醇、氨氮、总磷、色度、耗氧量、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氯化物、硫化物、碘化物、挥发酚、钠、铝、铁、锰、硼、银。

三、调查采样方案和结果

本次调查根据企业平面布局情况,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分区布点法,于2025年10月至2026年5月完成调查现场采样,在调查范围内共开展3轮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检测,共布设61个土壤监测点,37个地下水监测点,1个废水(消防水池积水)监测点,同时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1个地下水对照点。

调查结果:

一、土壤调查结果

(1)综合第一轮调查、第二轮补充调查、第三轮补充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三轮镉、铜、锌、镍、铅、汞、砷、锑、钴、锂、钼、钒均有检出,检出率100%;锡第一轮、第二轮未检出,第三轮检出率100%;六价铬、甲基汞、乙基汞均未检出;检出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省地方标准)(DB32/T 4712-2024)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2024-12-13》****大学****研究所、环境保****研究所)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三轮土壤金属检测结果一致。

(2)前两轮调查半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均未检出。第三轮调查SVOC检出率比前两轮高,原因是:①在理论点位布设,精准抓取疑似污染区域,克服构筑物限制;②增加第一轮、第二轮遗漏的重点区域;③在前两轮的部分点位进行精确布点补充监测。前两轮调查挥发性有机物甲醛、乙醛、N-甲基吡咯烷酮检出率82%、53%、86%和52%、76%、67%。第三轮调查挥发性有机物甲醛、乙醛、N-甲基吡咯烷酮、氯乙烯、甲苯检出率分别是83.4%、15.7%、82.4%、0.9%、2.8%。甲醛、乙醛、N-甲基吡咯烷酮检出率略有波动,检测结果基本具有一致性。新增氯乙烯、甲苯检出,检出率极低,与第三轮精准加密布点有关。

(3)其他项目:氨氮、总磷、总氟化物均有检出;第一轮、第二轮调查石油烃(C10-C40)全部有检出,第三轮部分有检出;氰化物均未检出;第三轮调查黄磷极少数有检出,检出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2024-12-13》****大学****研究所、环境保****研究所)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三轮检测结果基本具有一致性。

(4)第一轮调查土壤57%的样品属于无酸化或碱化,33%的样品属于轻度碱化,10%的样品属于中度碱化。第二轮补充调查57%的样品属于无酸化或碱化,33%的样品属于轻度碱化,10%的样品属于中度碱化。第三轮补充调查地块土壤70.4%的样品属于无酸化或碱化,24.1%的样品属于轻度碱化,4.6%的样品属于中度碱化,0.9%的样品属于重度碱化。6个pH值偏高样品的位置均位于表层(0~0.5米),可能是构筑物地基建材(如水泥(混凝土)和石灰等),长期与表层土壤接触将土壤pH值推升至9.0以上。

(5)除总磷外地块内监测点土壤整体检测结果与对照点对比无显著差异,地块内部分监测点总磷检出含量较高,集中在表层土壤样品;第二轮调查黄磷均未检出,第三轮调查黄磷极少数有检出,对照点未检出,企业生产过程可能存在跑冒滴漏造成。

二、地下水调查结果

(1)综合第一轮调查、第二轮补充调查、第三轮补充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中,第一轮pH值分布在6.2~7.0之间,第二轮pH值分布在6.7~7.1之间,第三轮pH值分布在6.8~7.8之间,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限值。三轮检测结果一致。

(2)三轮调查锰、铁、铝、钠、硼、锂、钼、铅、锡、钒、锌、砷、锑、银、钴等重金属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前两轮镍均有检出,第三轮均未检出,第二轮铜部分有检出,第一轮、第三轮均未检出,采用的分析方法检出限不同导致;前两轮硒均未检出,第三轮均有检出,第一轮镉部分有检出,第二轮、第三轮均未检出;六价铬、汞、烷基汞三轮均未检出;其中,第一轮调查锰最大超标倍数0.3;三轮调查钠最大超标倍数16.4,检出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限值。其余指标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限值、《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2024-12-13》****大学****研究所、环境保****研究所)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三轮检测结果基本具有一致性。

(3)三轮调查挥发酚、石油烃(C10-C40)、氨氮、耗氧量、色度、浑浊度、硝酸盐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总磷、碘化物、亚硝酸盐氮、黄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臭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综合分析三轮调查,氨氮最大超标倍数31.6;浑浊度最大超标倍数4.7;总硬度最大超标倍数4.5;溶解性总固体最大超标倍数34.5;色度最大超标倍数0.6;硫酸盐最大超标倍数4.5;氯化物最大超标倍数72.1;其余指标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限值、《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2024-12-13》****大学****研究所、环境保****研究所)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水标准限值。第一轮臭超标,第二轮、第三轮未超标;第二轮耗氧量超标,第一轮、第三轮未超标;第三轮色度超标,第一轮、第二轮未超标;三轮检测结果基本具有一致性。

(4)有机物组分中,第一轮氯乙烯、苯、1,2-二氯乙烷、苯胺、萘、丙酮部分有检出;第二轮双酚A均有检出;第三轮丙酮、正己烷、苯胺、甲醛、氯乙烯、1,1-二氯乙烯、苯、甲苯、四氯乙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萘、苊、芴、菲、1-甲基-2-吡咯酮、苯酚、3-甲酚、2-氯酚、2,4,6-三氯酚等23项部分有检出;其他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等组分均未检出,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限值、《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2024-12-13》****大学****研究所、环境保****研究所)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三轮检测结果基本具有一致性,第三轮有机物检出组分较多,与第三轮精准加密布点有关。

(5)地块内监测点地下水整体检测结果与对照点对比无显著差异,地块内超标因子对照点基本也超标。地块内监测点黄磷检出率21.4%,对照点未检出,企业生产过程可能存在跑冒滴漏造成。

三、废水调查结果

第三轮补充调查废水样品pH值为7.2,锌、锰、铁、铝、钠、锂、总砷、锑、硼、钼、锡、银等12项重金属有检出,铅、镉、镍、钴、钒、铜、六价铬、硒、汞、烷基汞未检出;色度、石油烃(C10-C40)、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水合肼、挥发酚、总硬度、碘化物、氨氮、耗氧量有检出,其余未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均未检出,其中,总磷(超标倍数12.3)检出浓度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其余指标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和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

四、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初步调查发现原连****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物检出含量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满足二类工业用地(100102)的规划要求。地下水除锰、氨氮、钠、氯化物、硫酸盐、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浑浊度、色度之外,其他污染物检出浓度未超过Ⅳ类水标准限值;经过分析地下水超标因子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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