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古城镇镇区范围公厕提升改造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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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镇镇区范围公厕提升改造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县**镇镇区范围公厕提升改造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怀****村委会北100米

成交金额:14.614017 万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县**镇镇区范围公厕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施工范围:**县**镇镇区范围公厕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市**县**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贸市场公厕、刘褚路公厕、刘火路公厕共三所公厕提升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5月29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询比

2.工程概算:14.636315万元

3.采购公告日期:2026年5月21日

4.开标日期:2026年5月28日10点00分

5.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6.质量:合格

7.评审得分:86.67分

8.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递交纸质材料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纸质材料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地 址:**县**镇

联 系 人:赵镇长

联系电话:139****2937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怀****广场1901室

联 系 人:赵鹏

联系电话:177****181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28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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