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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实施办法》、《**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政府关于水吉镇**东路JY****004地块规划条件和建筑设计方案变更及竣工时间延期的批复》(潭政综〔2021〕186号)。现将**市**区****公司拟开发建设的水吉镇**东路JY****004地块安置小区项目规划条件和建筑设计方案变更进行批后公告。公告事项如下:
一、项目位置:**市**区水吉镇**东路。
二、公告方式和地点:
1、****政府网站(www.****.cn)
2、******局公示栏
3、项目建设地点
三、变更内容:
原规划条件为:用地性质为商住综合用地,用地面积4747.4平方米,1.8≤容积率≤2.0(其中商业≤0.3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变更后的规划条件为:用地性质为商住综合用地,用地面积4747.4平方米,1.8≤容积率≤2.0(其中商业≤1.22),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除上述条款外,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附:总平面图(附件****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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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