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人民政府关于忠良乡永和村龙安屯农产品晾晒场项目施工单位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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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忠良乡**村**屯农产品晾晒场项目施工单位采购公告
2026-05-27 14:24

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我乡拟对忠良乡**村**屯农产品晾晒场项目采购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忠良乡**村**屯农产品晾晒场项目

二、项目地点:忠良乡**村**屯。

三、采购内容:忠良乡**村**屯农产品晾晒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要求工期:60天,缺陷责任期均为12个月。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详见附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

六、供应商报名须知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五)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标书代写

(六)采购前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当场报名(以下资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资料有效且合格后方能参与报名):

1. 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 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三证合一证件可简化);

5. 项目经理:身份证、建筑(市政)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B证复印件;

6.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附带C证复印件;

7. 法人、项目经理、三大员(施工、质量、安全)2025年12月—2026年5月社保缴费证明;

8.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亲自到场无需提供);

9. 到场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10. 项目相关技术参数说明材料。

七、报名时间:2026年5月27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八、报名地点:****乡建中心(金秀县忠良乡**路28号)。

各潜在供应商应持有效资格证件参加报名,资格证件齐全且合格的可领取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

报名结束后,由****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标书代写

九、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

地址:****乡建中心(金秀县忠良乡**路28号)

联系人:黄秋,电话:0772-****869。

监督管理部门:金****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人:张小莲,电话:0772-****866。

十一、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

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忠良乡**村**屯农产品晾晒场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费控制价

(万元)

建设内容

备注

1

忠良乡**村**屯农产品晾晒场项目

36.233629

**挡土墙长46米,宽0.8米,高1.2米;挡土墙长57.6米,高1.5米,晾晒场硬化1560平方米,0.18米厚。



****

2026年5月27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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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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