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信宜分局拟对茂名市循环经济示范中心水稳混合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茂名-信宜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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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茂****中心水稳混合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5-28 16:07

2026-05-27

根据茂****中心水稳混合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市迎宾大道****服务中心大楼二楼,邮编:525300

联系电话:0668-****936

传真:0668-****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茂****中心水稳混合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市

环评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茂****中心水稳混合料建设项目****工业园茂****中心,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0度53分53.199秒,北纬22度16分30.381秒。项目占地面积413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主体工程包括水稳混合料生产车间;仓储工程包括碎石粉堆场、磷石膏堆场、碎石堆场、脱硫石膏堆场、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堆场及原料筒仓,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以磷石膏、脱硫石膏、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碎石、碎石粉等作为原料,生产水稳混合料。设计年产水稳混合料30万吨。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比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包括:水稳混合料生产车间采取密闭车间生产,并设置喷雾湿抑制装置(雾状水)除尘,碎石预加工区在给料机、破碎机、筛分机等产尘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投料、配料、拌和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通过加强管理,设置封闭生产区域、仓储区、原料堆场,并设置喷雾降尘装置,粉状物料采取管道密闭输送,固体物料采用密闭输送带输送,以减少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的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工业园****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的三者较严值后,经园区污****工业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车辆清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在洗车槽旁设置1座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工序。搅拌设备、罐车冲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在道路路基及水稳料加工区旁设置1座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设备及车辆清洗工序。

三、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险废物暂存间、磷石膏堆场、生产车间、沉淀池。一般防渗区主要为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堆场、脱硫石膏堆场、碎石粉堆场、碎石堆场。简单防渗区主要为洗车槽、停车场。

四、噪声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选用性能优、噪声小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度,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给料机、反击式破碎机、振动筛、配料机、行星式搅拌机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于场地中部远离厂界的位置,通过距离衰减减少厂界噪声值。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措施包括: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使用密封桶装或袋装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中机科技****公司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沉淀池沉砂、车间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装置/车间设置导流沟,对火灾时产生的消防废水进行收集;危废暂存库等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做好导流、防渗措施;定期维护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加强职工的风险防范培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