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相关规定,现将《****扩建项目》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开发区**宝源路15号
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扩建,扩建内容为建设阳极氧化车间、半导体精加工车间、塑料机加工车间、精密焊接车间等,****中心、数控车床、焊机、化学清洗以及阳极氧化相关设备等,本项目年加工高精度半导体设备零部件10万件、加工半导体设备真空腔体2000件,加工塑料制品20000件、表面处理金属零部件2000吨;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加工普通金属零部件33余万件、加工高精度半导体设备零部件10万件、加工半导体设备真空腔体2000件,加工塑料制品20000件、表面处理金属零部件2000吨。
4、建设性质:扩建
5、投资金额:2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63.com
地址:****开发区**宝源路15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华泽****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qq.com
地址:**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2号楼70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从附件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提交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第一次信息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6年5月28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