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天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赤岭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湖开路、丁家垅西侧消防支路)和长沙市天心区省府片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湖开路、丁家垅西侧消防支路)项目监理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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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赤岭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湖开路、丁家垅西侧消防支路)和**市**区省府片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湖开路、丁家垅西侧消防支路)项目监理

政府采购合同

(工程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TXCG-CS-F202****50004-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工程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区雀园路268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县泉塘街道**路1****中心3栋1103号

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 **市**区赤岭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湖开路、丁家垅西侧消防支路)和**市**区省府片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湖开路、丁家垅西侧消防支路)项目监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 )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市**区赤岭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湖开路、丁家垅西侧消防支路)和**市**区省府片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湖开路、丁家垅西侧消防支路)项目监理
(2)工程地点:**市**区赤岭路街道
(3)资金来源:/
(4)工程内容:土方工程、道路工程、通道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路灯照明工程、天网工程及综合管线市政配套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以主管部门审定的施工图审查成果为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自施工准备阶段开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备案、移交、竣工结算等全过程监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05-21
计划竣工日期:2027-02-15
工期总日历天数:270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和规范
1、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规范要求,确保合格工程标准。

2、甲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406430元

监理酬金支付方式如下:

1.施工过程中以审核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工程造价的80%为计算基数,以中标费率分阶段计算监理费用,具体支付节点发包方有权根据资金情况调整;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审核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工程造价的80%为计算基数,以中标费率计算监理费用,支付监理费用;

3.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监理档案备案及工程项目审结且监理期结束后,以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造价机构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为计算基数,以中标费率计算监理费用。支付至审定监理费用的100%;注:****监理部分的结算金额为基准计算监理费用。



2.合同定价方式:总价

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514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0,说明:施工过程中每两个月以审核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工程造价的80%为计算基数,以中标费率分阶段计算监理费用;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502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说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审核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工程造价的80%为计算基数,以中标费率计算监理费用,支付监理费用;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257.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0,说明: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监理档案备案及工程项目审结且监理期结束后,以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造价机构审定和工程结算金额为计算基数,以中标费率计算监理费用。支付至审定监理费用的10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预付款保函: 否


5.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石众成
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证书编号:****0973
证书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七、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

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按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按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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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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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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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本合同自双方均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时生效。

甲方(公章):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谭双剑 法定代表人: 肖斌
委托代理人: 陈雅婷 委托代理人: 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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