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就****安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竞争谈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项目
二、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5月21日
三、谈判信息:
竞争谈判日期:2026年5月28日
竞争谈判地点:******开发区枫杨街2****公司****研究院A201会议室
四、成交候选供应商信息:
标段一: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最终报价元/人﹒月:2350.0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
最终报价元/人﹒月:2360.0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
最终报价元/人﹒月:2358.0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标段二: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
最终报价元/人﹒月:2360.0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
最终报价元/人﹒月:2365.0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
最终报价元/人﹒月:2350.0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五、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公开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如公示期内无异议,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人。
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由****规范办进行监督。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郑****开发区枫杨街2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371-****2910
代理机构:****
地 址:**市**路与中兴****中心B座409室
联系人:袁女士
电 话:0371-****5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