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政水〔2026〕13号:关于建立**县水利重点项目服务及质量安全监督机制的通知
关于建立**县水利重点项目服务及质量安全监督机制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福****公司、光****公司、光****公司,局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三争” 行动推进部署,****建设中心任务,坚持以学促干、以干增效,聚焦前期服务、要素保障、工程建设、进度推进、质量监督;严格恪守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安全底线必守”工作准则,立足我县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实际,全力推动水利重点项目提速提质提效。现决定建立县水利重点项目服务及质量安全监督机制,****小组****小组,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聚焦项目前期推进、施工建设、竣工验收、运维管护全流程关键环节。着力破解水利项目建设中“重审批、轻服务、重建设、轻监管、责任不清晰、服务不精准”等突出问题,切实强化专业支撑、优化服务保障、压实监管责任、健全闭环管理,真正实现分组管理、责任到人、全程跟进、一抓到底,确保每一个水利重点项目都有专属服务力量对接、专业监管力量值守,全面提升我县水利重点项目建设质效与管理水平,为全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机制保障。
二、领导小组组建及职责
****小组
组 长:陈筱生 局党组书记
何 燕 局 长
副组长:丘轲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雷瑛瑛 局副局长
王照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傅俊敏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王小玉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中心主任
徐 衍 县****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由相关股室****小组****小组
同时,成立项目综合组,由局质监站和安办组成。根据领导分工、项目落地情况阶段性更新及滚动管理。
(二)核心职责
1.****小组职能:承担项目全生命周期行业指导,建设过程辅助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前期推进、要素保障、进度推进及竣工验收等技术服务。同时,要承担局领导临时交办的项目工作任务;有成立项目专班的,同时要协助、配合做好工作开展。
2.****小组职能:①核查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人员的资质(资格)以及合同履约情况。②检查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监测等单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质量责任情况; 检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检查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和验收情况; 检查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③聚焦隐蔽工程、高边坡、深基坑、混凝土浇筑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开展质量安全检查,严查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违规施工等行为。④组织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跟踪督促隐患整改到位。 ⑤参与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依规提出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实施其他质量监督工作。
三、工作机制
1.技术服务机制:****小组由挂点领导牵头从项目前期开始建立周例会碰头制度,要对项目全过程技术指导,及时掌握项目进度、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项目建设经验,重点对建设进度、要素保障全方位协助业主单位做好推进,对接好上级政策,提出落实举措,保障项目质效。
2.质安监督机制:①巡查、抽查,****小组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单位质量、安全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每月至少2次以上,施工高峰期和重点时节加密巡检频次,采用“四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突击检查。②问题闭环,****小组对发现问题当场反馈,现场能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及时整改的报分管领导审阅后,由综合组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整改完成后,****小组牵头组织复查,再报综合组复核。未达标一律不得进入下一工序。对重大隐患,由组长牵头,挂牌督办,跟踪销号。
3.会商通报机制:由综合组牵头,每月通报各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参建单位进行约谈问责。
四、工作要求
1. 压实各方责任:各小组成员要督促项目法人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关键岗位人员职责,杜绝推诿扯皮。
2. 严守监管底线:对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零容忍”,不合格工程一律要求整改或拆除重建,对违法违规参建单位依规严肃追责,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相关部门。
3. 提升能力建设:综合组****小组成员学习最新水利质量安全规范、技术标准,提升监督专业能力;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保障监督工作高效开展。
4.强化结果运用:将工作成效、履职尽责情况及检查成果,纳入干部考核、职称评聘、年度评优等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激励导向作用,倒逼责任落实、工作提效。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