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及下属******公司2026-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市。
2.2比选范围:本项目共2个包,对****及下属******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进行采购。
包1:****2026-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包2:******公司2026-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3服务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比选人相关要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为依法注册成立并****事务所,同时具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并经2025****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2类似业绩要求:2023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3.1.3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4 信誉要求:①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比选申请的情形;②供应商不得****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3.1.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书10年(含)以上,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
3.1.6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比选文件免费获取,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的单位,请于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具体获取方式如下:
将下列资料(详见第4.2条)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人指定邮箱(****@qq.com),并电话告知(联系人:许女士,电话:028-****6998),比选人确认资料的完备性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指定邮箱。
4.2比选文件获取所需资料要求:
(1)经办人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提供授权委托书,则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同时经办人还需提供最近6个月在比选申请人单位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从比选文件获取时间的前一个月或前两个月起算,比选申请人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复印件或扫描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3****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包含2025年度年检考核记录页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①上述资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获取比选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1)和(2)项资料。
③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中应明确比选申请人的指定邮箱。
④比选文件获取阶段不核验原件,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
⑤同一供应商同时可以响应多个包,需分别进行报名,可中选的包的数量最多为1个。评审委员会按照包1→包2的顺序依次评审,各标包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比选申请人为各标包中选候选人,前序标包中选候选人继续参加其后续所投标包的评审,但前序标包中选选候选人第一名不得再成为后续标包的中选候选人(即不参与后续标包的中选候选人推荐),以此类推。若后续标包无中选候选人可推荐,则该标包作流选处理。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10时00分,比选申请文****集团****中心****中心)6楼本项目开选室(地址:**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人民政府网(https://www.****.cn)、成****服务中心(https://www.****.com)、****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om)及****官网(http://www.****.cn/)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市高新区**路111号**公服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28-****6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