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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工商户)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2MA72CGH17E | 建设单位法人:马宝祯 |
| 马宝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南滨**路119-5号 |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3-动物医院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222-O8222-宠物医院服务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南滨**路119-5号 |
| 经度:103.863140 纬度: 36.05496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10 |
| 兰城环审〔2025〕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 |
| 1.34 | 运营单位名称:****(个体工商户) |
| ****0102MA72CGH17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3MA73LEF000 | 验收监测单位:****中心 |
| 916********8391242 | 竣工时间:2026-01-20 |
| 2026-01-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31 |
| 2026-04-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29cAUbk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诊疗猫、狗等常见宠物1400例(每日最大接诊量4只),年美容洗浴宠物1050只(每日3只)。 | 实际建设情况:年诊疗猫、狗等常见宠物1400例(每日最大接诊量4只),年美容洗浴宠物1050只(每日3只)。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宠物到店——挂号——检查 ——治疗/手术——观察——离开 宠物到店——挂号——洗浴美容——美容完成——离开 | 实际建设情况:宠物到店——挂号——检查 ——治疗/手术——观察——离开 宠物到店——挂号——洗浴美容——美容完成——离开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猫笼内设置有猫砂盒用于收集猫粪和猫尿,狗笼内设置排便与排尿托盘,产生的宠物排泄物日常由专人及时进行清洁;项目安装排风系统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废气出口均设置在北侧临读者大道一侧,不得直接朝向居民住宅、窗户、阳台和人群频繁活动区;营业场所定期采用喷洒消毒剂进行消毒,并采用除臭剂消除异味;废水消毒处理设备采取密闭式。 废水:动物美容洗浴废水过滤掉毛发经1楼洗浴设施末端0.05m3/h消毒设备消毒后排入所在建筑配套的化粪池。医疗废水经1楼处置台下方0.05m3/h消毒设备消毒后排入所在建筑配套的化粪池。废水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由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统一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各设备均布置于室内,利用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加强对宠物的管理,避免宠物因为饥饿或口渴而发声。加强管理,不采用高噪声广播、喇叭等设备。对员工和顾客进行引导教育,避免大声喧哗。配备宠物嘴套,夜间按需要对宠物进行佩戴。夜间关闭门窗。 固废:设危废贮存点1座(1楼、3.9m2)。各类危险废物设专用周转箱或袋贮存,妥善暂存于危废贮存点,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于其中的动物尸体和动物组织器官依据《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要求交卫生防疫相关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动物毛发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未被污染的医用耗材(输液瓶、输液管)等一般固废配备塑料桶或塑料垃圾箱收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点1处(二楼隔间内、1.9m2)妥善暂存,定****填埋场处置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回收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经调查,项目每天对宠物粪便、尿液及时清理,并采用消毒剂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项目设置了排风系统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废气出口设置在北侧临读者大道一侧,未直接朝向居民住宅、窗户、阳台和人群频繁活动区;项目采用封闭式废水消毒设施,且设于室内,产生的恶臭气味较少。 废水:项目医疗废水、动物美容洗浴废水经各自配备的0.05m3/h消毒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同生活污水经室内污水管道排入所在建筑配套的化粪池;所有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统一处理。 噪声:经现场调查,项目采购的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均安装在室内,可利用建筑墙体隔声。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运营期间注重对宠物的管理,及时喂饮宠物,基本能够避免宠物因为饥饿或口渴而发声。项目未配备广播、喇叭等高噪声宣传设备。项目配备了防止宠物嚎叫的宠物嘴套,按需要对宠物进行佩戴,并且夜间不营业且关闭门窗。 固废:经调查,1楼设置了医疗废物暂存间1座(3.9m2)对医疗废物分类贮存,设置了警示标志,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动物尸体实际均由宠物主人带走自行处置。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金创****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动物毛发混入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在营业场所设垃圾桶定点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中产生的未被污染的医用耗材采用塑料包装袋收集,定点贮存在项目2楼的一般固废贮存点(1.9m2)处,定****填埋场处置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回收利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71 | 0 | 0 | 0 | 0.027 | 0.027 | |
| 0 | 0.038 | 0 | 0 | 0 | 0.038 | 0.038 | |
| 0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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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楼中央处置台下方废水处理设备出口废水处理设施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 | 医疗废水经1楼处置台下方0.05m3/h消毒设备消毒后排入所在建筑配套的化粪池。 | 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该废水消毒处理设备出口水质(pH、CODcr、 BOD5、NH3-N、SS、粪大肠菌群数等)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 |
| 2 | 1楼动物美容洗浴池下方废水处理设备出口废水处理设施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 | 动物美容洗浴废水过滤掉毛发经1楼洗浴设施末端0.05m3/h消毒设备消毒后排入所在建筑配套的化粪池。 | 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该废水消毒处理设备出口水质(pH、CODcr、 BOD5、NH3-N、SS、粪大肠菌群数等)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
| 1 | 排风系统 | 厂界无组织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项目安装排风系统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废气出口均设置在北侧临读者大道一侧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 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恶臭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宠物嘴套等噪声治理措施 | 南侧厂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北侧面向读者大道厂界执行4类标准。 | 经现场调查,项目采购的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均安装在室内,可利用建筑墙体隔声。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运营期间注重对宠物的管理,及时喂饮宠物,基本能够避免宠物因为饥饿或口渴而发声。项目未配备广播、喇叭等高噪声宣传设备。 项目配备了防止宠物嚎叫的宠物嘴套,按需要对宠物进行佩戴,并且夜间不营业且关闭门窗。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
| 1 |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一般固废:动物毛发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未被污染的医用耗材(输液瓶、输液管)等一般固废配备塑料桶或塑料垃圾箱收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点1处(二楼隔间内、1.9m2)妥善暂存,定****填埋场处置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回收利用。 危险固废:设危废贮存点1座(1楼、3.9m2)。各类危险废物设专用周转箱或袋贮存,妥善暂存于危废贮存点,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于其中的动物尸体和动物组织器官依据《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要求交卫生防疫相关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 生活垃圾:在营业场所设垃圾桶定点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一般固废:动物毛发混入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中产生的未被污染的医用耗材采用塑料包装袋收集,定点贮存在项目2楼的一般固废贮存点(1.9m2)处,定****填埋场处置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回收利用。 危险固废:经调查,1楼设置了医疗废物暂存间1座(3.9m2)对医疗废物分类贮存,设置了警示标志,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动物尸体实际均由宠物主人带走自行处置。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金创****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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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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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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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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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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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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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