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设备管道及钢构等防腐保温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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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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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条件

****2026年度设备管道及钢构等防腐保温维修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2026 年度设备管道及钢构等防腐保温维修项目

2、建设地点:****厂区内(**省****经济开发区)

3、项目性质:本项目为年度框架性防腐保温维修工程,主要包含厂区内CPE车间、氯碱车间、双氧水车间、301车间、302车间及厂区配套设备、工艺管道、钢结构支架、管廊、构筑物等日常防腐、除锈、刷漆、保温拆装、保温修复、防腐缺陷整改等零星及专项维修施工。2026年度项目预估总费用500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现场签证及审计核定为准。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服务周期:12 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全年常态化维保、随叫随到、按需施工。

6、招标范围:**** 2026 ****园区设备管道及钢构等防腐保温维修项目(包含车间日常维修、大修、小项目技改等)。

7、此次2026****园区设备管道及钢构等防腐保温维修将选取两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按各投标单位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取前两名确定为年度中标服务商,执行价格按两家中标单位最低下浮率执行。

(1)第一中标单位:承担CPE车间、氯碱车间、公用工程车间防腐相关工作;

(2)第二中标单位:承担双氧水车间、301车间、302车间防腐相关工作。

(3)厂区公共区域、主干道管廊、公用设备由招标人统一分配调度,两家单位服从统筹安排。

8、****统一组织,****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公司****公司签订,履约、验收、付款由实际使用单位执行,不视为转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6年度设备管道及钢构等防腐保温维修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防腐保温、防水防腐、化工设备维修等相关内容。

2、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覆盖防腐保温范围)。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类)。

4、近 3 年(2023—2025 年)有2个及以上同类工业设备/管道/钢构防腐保温维修业绩(单项业绩合同不低于80万元,或单项为年度框架合同,年结算金额不低于80万元),不接受零星小额维保、民用建筑、市政类非化工防腐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工程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框架年度合同需额外提供对应年度结算单据/结算汇总表、竣工验收单/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二选一即可)。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0日内“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加急标书代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价方式

1. 本项目为年度框架费率招标,投标人以税前工程造价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为唯一有效报价;

2. 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规费、税金按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执行,不得下浮;

3. 所有施工内容、人工、辅材、机械、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成品保护、垃圾清运、竣工验收、质保服务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下浮率报价内,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4.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不得高于行业合理限价,恶意低价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五、报名审核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8日16时00分至2026年06月1日00时00分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一)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有效期内,按要求完整、清晰提交以下全套报名申请资料,所有资料须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报名审核不予通过,不得参与后续投标。

(二)必备报名资料清单

1、投标报名申请表

自行填写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注册地址等完整信息,加盖公章。

2、企业合法经营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基本****银行基本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资质及业绩证明

(1)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3年2项及以上单项80万元以上化工企业防腐保温维修业绩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单项业绩合同不低于80万元,或单项为年度框架合同,年结算金额不低于80万元),不接受零星小额维保、民用建筑、市政类非化工防腐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工程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框架年度合同需额外提供对应年度结算单据/结算汇总表、竣工验收单/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二选一即可)。

5、信用及合规承诺资料

(1)投标人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记录查询,无重大失信、无行政处罚、无经营异常;

(2)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无围标串标、无虚假资料投标承诺书(加盖公章)。

6、其他补充资料

企业简介、售后服务体系说明等。

(三)资料提交与审核要求

1、所有报名资料统一装订成册,按上述清单顺序排序,线上扫描件加盖电子章上传;

2、资料存在缺失、模糊、未盖章、信息造假、资质不符等情况,采购方有权直接驳回报名申请;

3、报名资料仅用于资格预审及报名审核,不作为最终评标全部依据,投标阶段仍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递交投标文件;报名资料与后续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保持一致,报名阶段填报人员、业绩信息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直接判定为无效投标。

4、采购方有权对报名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永久列入我方供应商黑名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5月28日16时00分至2026年06月1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1)登录亚星化学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yaxing.****.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报价”。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免费),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价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的扫描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逾期责任自负。加急标书代写

(3)参加该项目需要办理手机扫码签章(CA锁),办理链接:https://www.****.com/homeweb/#/baseService,扫码签章咨询电话:0551-****0091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10时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4日10时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5.2 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同时包含在基础服务包内)。电子标服务

5.4 电子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file.****.com/files/BidderHelp.rar。

5.5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 开标时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果自负。投标截止后,投标人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4日10时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届时通过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段”签到、解密,若有多轮报价还需要通过“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再次报价和上传报价单。

九、其他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3、本项目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采购与招标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控审计部。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监督部门:****审计部

举报电话:0536-****388

投诉邮箱:****@126.com

举报的信息应当尽可能满足以下条件:

清楚叙述基本事实、包括参与人姓名、时间、地点和时间内容等;

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尽可能详尽描述;

书面举报自己要清楚

4、鼓励举报人表明自己的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及有效通讯方式,以备查询和回复意见。对于不愿公开自己姓名的举报人,尊重其意愿,但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如不提供,则视为举报不实。

5、举报人不得以举报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不予受理:

①、举报人不是所举报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举报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②、举报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③、举报人未提供详细有效的联系方式;举报信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④、超过举报时效的;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经济开发区新区一路与新区东四路交叉口东南

联系人:神骥驰

电话:0536-****669/189****9581

邮箱:****@163.com

招标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张老师 189****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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