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6月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锦尚镇深埕村沿海**道西侧(**市20225-14号地块)**市循环经济绿色建材产业园内(1#生产车间一层及5#生产车间)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设计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成立于2022年11月15日,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租赁****位于**市锦尚镇深埕村沿海**道西侧(**市20225-14号地块)**市循环经济绿色建材产业园内土地面积约16亩,并委托****代建1#生产车间一层及5#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为10598m2,建设“****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项目拟聘员工8人,日工作12小时,年工作300天,年处置建筑垃圾和建筑渣土100万吨,年产80万吨再生粗细骨料等建材产品,其中机制砂、碎石年产量均为40万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级标准)、**市锦尚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管网排入**市锦尚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处理后尾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在达标排放情况下,项目废****处理厂及纳污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2、废气环境影响:
项目上料、除土、粗破、细破、筛分、选粉、传送会产生粉尘,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并在生产设备产污处设置集气系统,统一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原料堆场、成品堆场设置在封闭生产车间内,并在车间内设置喷雾抑尘系统;厂区道路应硬化、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设置洗车台,定期清扫等措施。项目采用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中的可行技术,可做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达功能区标准。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噪声达标后,对厂区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配套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垃圾收集桶、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截留收集的粉尘、沉降在车间内的粉尘、渣土、污泥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纸屑、塑料、竹木等轻物质杂质集中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处理处置,废金属集中收****公司;废机油、废机油空桶和含油废抹布等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不会对厂区及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1217
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