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崇仁县动物防疫物资采购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审批
江西-抚州-崇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5-28

关于公开遴选**县动物防疫物资采购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28 17:20

为做好我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基层动物防疫物资供应,我单位计划采购一批动物防疫物资,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动物防疫物资采购项目实施主体(供应商或供货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县2026年度动物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2. 采购单位:****

3. 采购内容:拟采购一批动物防疫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消毒剂、防护用品(一次性医用防护服、隔离衣、医用口罩等)、防疫器械(注射器、针头、消毒喷雾器等)、实验室检测试剂及耗材、应急储备物资和非医疗类等,具体物资名称、数量及参数要求详见附件《动物防疫物资采购需求明细表》。

4. 资金预算: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2.9765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玖仟柒佰陆拾伍元整),中标后在该价格基础上下浮 3%作为最高控制价进行招标发包,含运输费等其他费用。资金来源为动物防疫经费财政资金。

5.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成供货,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实施主体(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所供货物的合法经营资质。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等复印件;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厂家授权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等复印件。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 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日24时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企业通过现场递交、邮寄方式或邮件进行申报,以送达时为准。

(二)申报材料

1. 报价函及报价表(报价应包括相关物资费用,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运输、保险、税费、售后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经营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及所投产品的批文批件复印件;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厂家授权证明、生产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批文批件等复印件。

5.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相关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6. 信用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7.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8. 相关业绩材料(如有)。

9.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报名方式

1.参加报名的实施主体需要将相关证明材料及报价单用档案袋密封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

2.报名时间:2026年5月28日-6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畜牧水****发展中心)地址:**省**市**县郭****中心303室。

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794-****418

附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