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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评估工作,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评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7日开展2026-2027年度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工作,现将符合条件的备案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 评估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人 |
| **昊铖房****公司 | ******办事处新场二组20号 | 张金照 |
| **南州**大地房****公司 | **省**市**街道机场大道丽景湾尊苑2403 | 陈萧 |
| **腾虹房地产****公司 | **省**市**区金融城一期13号楼1316号 | 张明旭 |
以上三家评估机构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且符合备案条件,宗地评估费用按照(国家计委、****管理局计价〔1994〕2017号)规定的评估地价收费标准下浮70%执行,在单位评估业务范围内可承担**县的一级市场土地评估、不动产权转移、交易等评估工作,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4日,评估服务时效为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结果公示期满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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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8日
(一审:张艳;二审:蒙思雨;审发:胡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