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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923MA626WHC64 | 建设单位法人:何勇 |
| 何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社区 |
| ****千佛水泥制品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社区 |
| 经度:107.254460 纬度: 31.44947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07 |
| 巴环境**审〔202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923MA626WHC64001Z |
| 2025-01-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 |
| 8 | 运营单位名称:****千佛水泥制品项目 |
| ****1923MA626WHC6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千佛水泥制品项目 |
| ****1923MA626WHC64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800MA668LA833 | 竣工时间:2025-10-31 |
| 2025-1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30 |
| 2026-04-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5b252c96e4e438c5806a****136ddd9c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万m3水泥制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万m3水泥制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辅料→投料、计量、配比→搅拌、混合→储料、外运 | 实际建设情况:原辅料→投料、计量、配比→搅拌、混合→储料、外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制度。施工期设置废水收集系统,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或施工期间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内已建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农灌,不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灌,不外排;厂区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混凝土罐车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依托厂区现有项目已建三级沉淀池,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后,沉淀处理后,再经压滤机处理,压滤后的**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清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废气: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实行文明施工,采取湿法清扫、洒水降尘、裸土覆盖、进出车辆密闭、冲洗轮胎、硬化进出道路、进行封闭围挡、清运建筑垃圾等扬尘防治措施,严格遵守《**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持续减少扬尘产生量,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表1中扬尘排放限值。运营期落实废气(粉尘、汽车尾气等)处理各项措施。原料堆场采用三面围挡+彩钢瓦顶棚设置,仅保留车辆进出通道,顶部设喷淋装置,定时对物料进行喷淋降尘;整个水泥制品生产线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厂房顶部及大门处设置喷雾降尘系统。粉料输送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采用喷雾降尘处理方式,同时经封闭厂房沉降;搅拌产生的粉尘经封闭厂房内的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按规范处置;储存罐全封闭,每个罐仓顶设置1台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粉尘经过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厂区道路硬化、不定期洒水降尘,使用密闭车辆或车辆加盖防尘帆布,在运输车辆出厂时对车胎、车身进行冲洗。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 噪声: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机械,强化设备维护,减少摩擦及振动噪声等,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各工段标准。运营期合理布局产噪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及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强化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辖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优先实行**回收利用,****回收部****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集中处置。运营期严格执行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与处置制度,设置危废暂存间,配套落实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手套、棉纱等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与措施,规范设置危险警示标识,存储期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与备案制度,将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转运过程要求密封防渗运输,建立台账,严禁随意排放。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底泥定期进行清掏,经压滤机压滤处理后,进行外售;粉料筒仓及搅拌机使用袋式除尘器的废滤袋经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检验完成后产生的废混凝土通过现有碎石生产线进行加工回收,对其进行再加工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制度。施工期设置废水收集系统,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或施工期间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内已建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农灌,不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灌,不外排;厂区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混凝土罐车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依托厂区原有项目已建三级沉淀池,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后,沉淀处理后,再经压滤机处理,压滤后的**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清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废气: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实行文明施工,采取湿法清扫、洒水降尘、裸土覆盖、进出车辆密闭、冲洗轮胎、硬化进出道路、进行封闭围挡、清运建筑垃圾等扬尘防治措施,严格遵守《**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持续减少扬尘产生量,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表1中扬尘排放限值。运营期落实废气(粉尘、汽车尾气等)处理各项措施。原料堆场尚未整改完成,验收要求后续按环评和批复要求整改,采用三面围挡+彩钢瓦顶棚设置,仅保留车辆进出通道,顶部设喷淋装置,定时对物料进行喷淋降尘;整个水泥制品生产线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厂房顶部及大门处设置喷雾降尘系统。粉料输送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采用喷雾降尘处理方式,同时经封闭厂房沉降;搅拌产生的粉尘在封闭厂房经喷雾降尘系统处理后按规范处置;储存罐全封闭,每个罐仓顶设置1台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粉尘经过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厂区道路硬化、不定期洒水降尘,使用密闭车辆或车辆加盖防尘帆布,在运输车辆出厂时对车胎、车身进行冲洗。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机械,强化设备维护,减少摩擦及振动噪声等,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各工段标准。运营期合理布局产噪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及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辖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优先实行**回收利用,****回收部****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集中处置。运营期严格执行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与处置制度,购买成品危废暂存箱,配套落实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手套、棉纱等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与措施,规范设置危险警示标识,存储期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与备案制度,将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转运过程要求密封防渗运输,建立台账,严禁随意排放。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底泥定期进行清掏,经压滤机压滤处理后,进行外售;粉料筒仓及搅拌机使用袋式除尘器的废滤袋经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检验完成后产生的废混凝土通过现有碎石生产线进行加工回收,对其进行再加工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 部分与环评批复不一致,原料堆场尚未整改完成,搅拌粉尘采取封闭厂房+厂房顶部及大门处设置喷雾降尘系统+落料处挡板等措施,根据现场勘查,搅拌仓入料口较小,且有其他设备遮挡,没有安装除尘设备的条件,根据检测报告,变更后本项目废气能达标排放,不会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危废暂存间变更为购买成品危废暂存箱,变更后危险废物均妥善处置,不会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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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95 | 0.0134 | 1.5884 | 1.12 | 0 | 1.588 | -1.10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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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骨料堆存、装卸粉尘:均采用三面围挡+彩钢顶棚的形式设置,并在顶部设置有喷雾除尘装置。投料粉尘:采用封闭式输送带方式,并在皮带输送进料口设置喷淋抑尘装置。粉料储存粉尘:仓顶设置3台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搅拌粉尘:除尘器+封闭厂房+厂房顶部及大门处设置喷雾降尘系统+落料处挡板。车辆运输粉尘:地面硬化、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进行遮蔽处理,控制装载量,禁止裸露、冒尖或超载运输,洒水降尘。 | 执行《**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骨料堆存、装卸粉尘:依托原项目原料堆场,加篷布覆盖并定期洒水,尚未整改完成。投料粉尘:采用封闭式输送带方式,并在皮带输送进料口设置喷淋抑尘装置。粉料储存粉尘:仓顶设置3台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搅拌粉尘:封闭厂房+厂房顶部及大门处设置喷雾降尘系统+落料处挡板。车辆运输粉尘:地面硬化、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进行遮蔽处理,控制装载量,禁止裸露、冒尖或超载运输,洒水降尘。 | 检测项目:无组织废气;检测点位及序号:G1项目东南侧厂界上风向、G2项目西侧厂界外下风向、G3项目西北侧厂界外下风向、G4项目北厂界外下风向;监测因子:颗粒物;检测天数:2天;检测频次:4次/天。 |
| 1 | 房屋结构隔声;基础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房屋结构隔声;基础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 | 监测项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点位编号: 1# 项目场界东侧1m处、2# 项目场界南侧1m处、3# 项目场界西侧1m处、4# 项目场界北侧1m处;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Leq);监测频次: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1次。 |
| 1 | 严格落实项目分区防渗要求(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抗渗混凝土至少+2mm的环氧树脂防渗面层防腐+不锈钢托盘,确保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0×10-10cm/s;一般防渗区:生产区地面、沉淀水池、化粪池采取抗渗混凝土硬化处理,确保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简单防渗区:厂区内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厂区内地面均进行水泥硬化)。 | 严格落实项目分区防渗要求(一般防渗区:生产区地面、沉淀水池、化粪池采取抗渗混凝土硬化处理,确保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简单防渗区:厂区内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厂区内地面均进行水泥硬化)。**危废暂存间变更为购买成品危废暂存箱,无需再进行地面防渗。 |
| 1 | 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
| 2 | 底泥(压滤泥饼):沉淀池底泥定期进行清掏,经压滤机压滤处理后,进行****砖厂使用 | 底泥(压滤泥饼):沉淀池底泥定期进行清掏,经压滤机压滤处理后,进行****砖厂使用 | |
| 3 | 废滤袋:经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 废滤袋:经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 |
| 4 | 检验废混凝土:通过原有碎石生产线进行加工回收,对其进行再加工后回用于生产 | 检验废混凝土:通过原有碎石生产线进行加工回收,对其进行再加工后回用于生产 | |
| 5 | 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手套、棉纱: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手套、棉纱:与环评不一致,**危废暂存间变更为购买成品危废暂存箱,变更后危险废物均妥善处置,不会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 |
| 依托原项目已建供电系统,由市政电网统一供给。依托原项目已建取水系统,取自南侧三岔河。依托原项目原料堆场。依托原项目已建办公生活楼,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原有已建的排水系统进行处理。生产废水:混凝土罐车冲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依托原项目所设置的170m3/d的三级沉淀池,对项目产生的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依托原项目已建清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清洗,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原项目已建供电系统,由市政电网统一供给。依托原项目已建取水系统,取自南侧三岔河。依托原项目原料堆场。依托原项目已建办公生活楼,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原有已建的排水系统进行处理。生产废水:混凝土罐车冲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依托原项目所设置的170m3/d的三级沉淀池,对项目产生的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依托原项目已建清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清洗,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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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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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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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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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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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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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