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供电局:
我局收到你单位报来的**110千伏沙口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本工程计划2027年1月开工,2028年6月完工,总工期18个月。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3.48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8.09万元。根据《****水利厅 **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26〕1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征收标准按每平方米0.6元计征。
六、根据《****总局关于****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规定:水土保持补偿费自2021年1月1日起,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按次缴纳的,应于项目开工前或建设活动开始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按期缴纳的,在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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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8日
附件1:
实施**110千伏沙口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我局对你单位提出的关于**110千伏沙口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为依法实施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的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请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
二、请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请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四、请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五、请落实报告制度。在项目开工建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水利局书面报告开工信息。
六、请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如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八、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九、请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以及项****水利局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你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如违反上述告知事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