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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砂子坳校区17号栋学生公寓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省-**-**市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 2026年4月29日,****在湘西自治州**市主持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收会议,并成立了验收组,形成了《****砂子坳校区17号栋学生公寓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按照《通知》及**省的有关文件要求,将****砂子坳校区17号栋学生公寓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向社会公示2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6日~2026年6月1日。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我公司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日期:2026年5月6日~2026年6月1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