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二局/市政公司 |
| 发布时间:2026-05-28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6-11 10:00:00 |
| ****深东大道(创智路至新福路)II标工程项目****采购部补遗公告 招标编号:**** 补遗文件(1) 各投标人: 深东大道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招标编号:****)补遗如下: 1、变更二三项材料资格要求 4.2.1标识标牌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满足我方施工进度要求(包括临时的紧急任务); (3)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情况自行修改),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4年至2025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至少1份;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不能体现的可出具产品质量保证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公司(2025年1月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招标物资****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仅限于钢材);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竞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竞谈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竞标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2、变更投标文件内容,以此版为准标书代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