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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的有关规定,“本专科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共2704人,已于2025年秋季进行公示,由于学生休学等原因,****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部分)第一批递补调整共8人,已于2026年4月24日完成公示。因上级配套资助资金未及时到位,导致国家助学金(春季部分)未能及时发放,在此期间又有受助学生涉及休学、退学,第二批递补调整的学生有2人,目前已按规定程序对第二批递补人员完成了评审,现将第二批递补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6年5月28日至6月4日(5个工作日),请广大师生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523 ****
受理部门:****学工部、学院纪委办
附件:《****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部分)递补调整学生(第二批)初审名单表》
****学工部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