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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区南河**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市****委员会以**发改审〔2020〕7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区南河**场镇河段。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治理河道长约2.5km,治理左岸岸线长2425.22m。**护岸长度1975.22m,**堤顶道路长1911.98m,**箱涵3座,**管涵6座,**下河梯步6处,****广场1处。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5209.6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185.56万元
2.4 招标范围: 招标人发布的由********公司设计的《**区南河**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 12个月。
2.6 标段划分: **区南河**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标段划分为:**区南河**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和**区南河**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区南河**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已完成招标,现对**区南河**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进行招标。
2.7 其他: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规定,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大道中157号 | 地 址: | **市**市**区**街与**街北二路交叉口东100米园上园1-1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李昂 | 项目负责人: | 冯秋平 |
| 电 话: | 185****0733 | 电 话: | 173****0932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开****管理局 | ||
| 电 话: | 023-****89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