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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市人工智能模型开发应用及其场景落地,促进人工智能及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市人工智能“模型券”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单位申报、初审和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通过名单子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请以真实******局书面反映井提供相应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异议超出公示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应用管理科 0553-****800。
地址:**市**区瑞祥路88****中心C1座8楼
附件:1.**市人工智能“模型券”申领及兑付评审
通过名单(第一批)
2.**市人工智能“模型券”申领兑付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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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8日
附件1: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评审结果 |
| 1 | ******公司 | 通过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