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的2026年**市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第二批)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市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第二批)采购项目2、委托代理编号:****、采购项目预算:160000元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6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5、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7、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抽检及数据报送工作。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服务要求数量(单位)采购预算(元)包116****2026年**市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第二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以下相关产品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电动自行车整车3批次、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8批次、电动自行车蓄电池8批次、骑行安全类头盔8批次、充电桩、充电宝10批次;2、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溶解乙炔、工业过氧化氢、工业六氟化硫、工业用丙烯酸、工业用环氧乙烷、工业用液氯、商品丙丁烷混合物、水处理剂氯化铁、过氧乙酸溶液、硝基苯、铝粉、化学试剂硝酸铵、石油液化气、醇基燃料等)25批次;3、电焊产品、防爆电器、电器产品10批次;4、食品相关产品:纸包、塑包、餐洗、工具类20批次。
92批次(具体批次数量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160000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网”(https:credit.****.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
2、投标人具备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及所对应产品检测项目的后附表的相关内容。
(3)、中小企业参加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符合法定条件的投标人凭《****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05月28日至2026年06月04日,每日8:30-12:00;14:30-17:30(**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诚坚****公司****管理中心5楼504****车站立交**100米)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9日09:30(**时间)。标书代写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诚坚****公司****管理中心5楼503****车站立交**100米)。
3、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9日09:30(**时间)4、开标地点:**诚坚****公司****管理中心5楼503****车站立交**100米)。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1、本磋商公告同时在https:www.****管理局官网(https:amr.****.cn)上发布。
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投标说明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曹郅祯2、电话:195****5122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管理局(2)地址:**市**楼区东茅岭街道青年中路72号(3)联系人:曹郅祯(4)邮编:414000(5)电话:195****51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诚坚****公司(2)地址:****管理中心5****车站立交**100米)。
(3)联系人:欧丽君(4)邮编:414000(5)电话:0730-****189(6)电子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