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中医医院关于病房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设备-电梯设备及安装)质疑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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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病房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设备-电梯设备及安装)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关于病房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设备-电梯设备及安装)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关于病房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设备-电梯设备及安装)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市**区翠柏路104号1幢19-6(自主承诺)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采购人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中的技术能力保障要求:1)、所投型号的产品电梯能效等级为A级且能量反馈百分比>50%,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所投产品型号能耗证书及报告复印件;”该条款有明显指向性,指向特定供应商和产品。
事实依据:该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满足则废标,根据“电梯能效强制国标GB 38598 2023:A级/回馈效率属推荐性或绿色采购指标,不属于强制标准,尤其是能量反馈百分比的多少跟电梯能效没有任何关系。”该条款已明显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请求:公平公正、合规合法、删除不合理限制条款。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删除该项技术条款,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更正,请供应商关注更正公告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六、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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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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