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售卖机服务项目
**公告
一、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智能售卖机服务项目
1.2服务期限:一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3经营方式:与中标服务商签订智能售卖机服务合同。服务商在**南航城1号楼、2号楼、南航公寓投放智能售卖机并自主经营,为员工提供24小时自助购物服务。我方提供指定位置的场地及基础电源接入,服务商负责售卖设备的投放、商品供应、日常运维、补货管理及整体运营,承担设备安全、商品质量及现场管理责任。以销售额为基数,服务商方按一定比例(不低于销售额的5%)向我方支付管理服务费。
1.4项目评审:通过公开竞价方式选定一家服务商。报名期内仅有一名意向服务商的,与意向服务商确定是否成交。有两名及以上意向服务商的,综合评议管理服务费标准、**计划、服务方案最优者为确定**方。
1.5报名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2日止。
二、资格要求2.1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服务商经营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饮料等相关业务,并且具备食品经营相关资质,从事售货机行业服务不少于一年,拥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和专业运营能力。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4****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三、响应材料提交3.1报名表(附件1);
3.2企业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
3.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对本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3.4****智能售卖机服务项目管理服务费报价单(附件2);
3.5近三年类似服务项目**证明或相关业绩材料;
3.6提供售卖机样机图片,对售卖商品做具体阐述,提供本项目服务方案、**计划、品牌简介。
3.7响应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2日17:00前,邮寄或现场递交相关材料。地址为:****大**际机场南航城3号楼前台。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10-****7817。
3.8响应材料需密封装订,且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四、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4.1商品陈列整齐有序,标签清晰明确;所有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杜绝过期、变质、发霉等不合格食品,建立完善的保质期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商品保质期,临期商品应及时下架处理;根据销售情况及时补货,确保商品供应充足,避免缺货情况发生。
4.2服务商须定期清洁设备、及时响应退换货诉求。
4.3服务商须投保公众责任险与设备财产险,并提交设备合格检测报告及保险凭证。
4.4服务商须办理中华人民**国国境口岸卫生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