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校园舌尖安全】
采购守标准 招标明规矩
**七部门发文全面规范高校食堂管理工作
本报讯 记者张明柳报道近日,****政府****教育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政府采购约束、规范招投标行为、严控食材采购链条为核心,对全省高校食堂委托经营、劳务外包、食材供给等关键环节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
坚守食堂公益属性是本次新规的首要原则。《意见》明确,高校学生食堂坚持公益性底线,不得以任何形式从食堂盈利,要逐步提高自主经营比例,3年内自营学生食堂占比不低于50%。对暂不具备自营条件、确需委托经营的食堂,必须严格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引入的服务实体一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严禁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流程。
围绕食堂服务外包、经营**全流程,《意见》对招投标监管设置了刚性约束。高校须建立健全采购招投标制度,对学生食堂劳务外包、委托经营、食材供给等服务实体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招标或采购,禁止服务实体违规转包分包。严格执行服务实体准入、评价与退出机制,将服务实体近3年内是否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作为招投标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发现围标、串标、招投标弄虚作假的,或供应假冒伪劣、不合格食材等问题严重的,或因所供应的食材直接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服务实体,应依法取消其服务资格、****学校签订的合同并追究其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将相关服务实体列入不良记录清单。
在源头管控食材安全与采购成本方面,《意见》作出全面细化。健全食材供货商评价管理制度、退出机制和应急预案,严格管控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渠道,****学校对食材采购价格、数量、品质等级直接监管和负责的机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学校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鼓励同区域高校探索联采联供模式,优先选择源头供应企业,推动降费提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施食材采购、运输、贮存、出入库等全链条管理,严把验收关,做好索证索票及存档工作并建立大宗食材管理档案,建立可追溯源头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委托第三方定期或不定期对已采购入库的食材和餐具清洗消毒效果进行抽检。推进建立学生食堂采购大数据管理平台,重点监控食材采购数量、价格、供货商、采购人等关键信息。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各项管理要求落地见效,**同步建立常态化监管考核机制,实现食堂运营全周期监督。一方面,建立健全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的监管考评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将学生食堂经营管理纳入单位巡视巡查、财务审计等工作中统筹推进。另一方面,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学生食堂工作纳入高校高质量发展考核和民办高校年度办学情况检查内容,严格落实考核结果与经费投入、服务实体评价退出挂钩机制,推动监管效能转化为师生满意度提升。
压实各方责任的同时,《意见》也划定清晰问责红线,构建权责对等、追责到位的责任体系。对违反学生食堂公益性原则、违规转包分包、转嫁费用或挪用食堂资金、搞利益输送、以权谋私、违反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以及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玩忽职守、疏于管理等造成重大舆情或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进行问责,涉嫌犯罪的,****机关依法处理。
为进一步明晰行为边界、强化纪律震慑,《意见》还配套发布高校食堂管理负面清单,梳理划定10条严禁行为,将招投标违规操作、采购不合格食材、利益输送、挤占挪用食堂资金等高频风险问题全部纳入监管禁区,以清单化管理筑牢纪律防线。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以省级七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将高校食堂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全面纳入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轨道,既压实高校主体责任,也明确监管标准与惩戒措施,对净化校园食材供应市场、防范廉政风险、保障师生权益具有示范意义,也为**高校食堂治理改革提供可复制的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