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路公路****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高路公路****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高路公路****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高路公路****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采购
标段名称:**高路公路****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采购
1.2采购编号:****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参保车辆所处位置。
1.4采购内容及范围:**高路公路****公司(共计95台,具体车辆信息表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机动车的交通强制险(含车船税)、车辆损失险(含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300万元)(含不计免赔)、车上人员责任险(按照核定座位数投保,每座5万元)(含不计免赔)、非医保用药险(保额为30万元)(含不计免赔)的采购,并按中国银保监会要求为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各标段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34.719066万元。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采购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年,自授权委托之日起至签订合同之日止。
1.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国以及项目所在地省、市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候选供应商或选择预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1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加急标书代写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4日09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交投****公司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高路公路****公司
地 址:**市**区龙阳大道36****广场A座23楼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方式:139****7639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四新大道28****中心34楼
联 系 人:游女士、张先生
电 话:027-****8396
监 督 人:中共**交投****公司****委员会
地 址:**省**市****广场A座2503室
电 话:027-****0565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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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具备: 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书材料的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响应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3、****公司只允许自身或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 |
| 近3年独立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30万元及以上或投保车辆50台及以上的车辆保险项目业绩。 |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供应商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3、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近3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5、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公司****公司,****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公司****公司,其****公司的名义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企业信誉要求 |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被****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网页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