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生万物赤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00吨食品添加剂及关联产品的色谱分离纯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
湖北-咸宁-赤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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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生万物(赤****公司2000吨食品添加剂及关联产品的色谱分离纯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6年5月11日,叁生万物(赤****公司(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对“2000吨食品添加剂及关联产品的色谱分离纯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现场检查。

验收组现场查看了项目区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 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验收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汇报,查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省**市****伙铺镇高新区光谷纵三路,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天然维生素E(生育酚)500吨/年、角鲨烯500吨/年、磷脂油500吨/年、藻油EPA500吨/年及副产品1990吨/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叁生万物(赤****公司于2025年4月委托****编制完成了《2000吨食品添加剂及关联产品的色谱分离纯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5月23****环境局****分局《关于2000吨食品添加剂及关联产品的色谱分离纯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咸环赤审字〔2025〕13号)。

(三)验收范围

环评规划设置1#车间和2#车间作为本项目生产车间,现由于调整规划,2#车间以及环评规划的预留厂房未建设,环评中拟置于2#车间的生产线均迁至1#车间,2#车间以及环评规划的预留厂房纳入后期规划,待后期扩建时再行建设。

因此本次验收范围包括1#车间、门房、综合楼、变配电室、公辅工程楼、消防泵房、锅炉房、辅助用房、废水处理间、1#仓库、2#仓库、甲类罐组、公用工程、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循环水池、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危废间、一般固废间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表1 项目变动情况对照表

类别

判定依据

环评情况

实际情况

重大变动判定

性质

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生产天然维生素E(生育酚)、角鲨烯、磷脂油、藻油EPA及相关副产品

与环评一致

规模

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天然维生素E(生育酚)500吨/年、角鲨烯500吨/年、磷脂油500吨/年、藻油EPA500吨/年及副产品1990吨/年。

与环评一致

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废水不排放第一类污染物

废水不排放第一类污染物

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位于环境达标区,生产天然维生素E(生育酚)500吨/年、角鲨烯500吨/年、磷脂油500吨/年、藻油EPA500吨/年及副产品1990吨/年。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工序废气、生物质锅炉废气、生物质仓库粉尘、实验室废气、储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主要污染因子有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油烟。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234t/a、二氧化硫0.796t/a、氮氧化物3.325t/a、挥发性有机物1.86t/a。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预计排放量为3305.69m3/a

,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废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165t/a,氨氮0.017t/a。

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生产、处置、储存能力与环评一致。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工序废气、生物质锅炉废气、生物质仓库粉尘、实验室废气、储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主要污染因子有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油烟。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1872t/a、二氧化硫0.252t/a、氮氧化物3.1234t/a、挥发性有机物0.5616t/a。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预计排放量为2573.4m3/a

,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废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1286t/a,氨氮0.0129t/a。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地点

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位于**省**市****伙铺镇高新区光谷纵三路,环评未设置环境防护距离。

厂址不变,车间内部平面布局有所改变,环评原计划用于生产的是1#车间和2#车间,实际只建设了1#车间用于生产,原计划设置于2#车间的设备设施转入1#车间。2#车间未建设,空地划入后期规划。该变动不会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和新增敏感点的。

生产工艺

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项目生产生产天然维生素E(生育酚)、角鲨烯、磷脂油、藻油EPA及相关副产品,废水无第一类污染物,项目生产设备、主要原辅材料、燃料、生产工艺参见环评

项目生产产品与环评一致,废水无第一类污染物,生产工艺较环评无变化,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用量较环评有所变化,但不会导致以上情形。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本项目物料运输、装卸、贮存过程中不产生废气

与环评一致

环境保护措施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

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气经密闭设备、负压收集+三级冷凝+一级油+一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1排放;生物质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生物质仓库粉尘自然沉降;实验室废气加强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储罐区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调节池、缺氧池、污泥池等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办公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处理后与生产废****处理站处理,全厂废水经处理后由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气经密闭设备、负压收集+三级冷凝+水油一体喷淋+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1排放;生物质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多管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生物质仓库粉尘自然沉降;实验室废气加强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储罐区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调节池、缺氧池、污泥池等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办公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处理后与生产废****处理站处理,全厂废水经处理后由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治理措施有所变化,但不会导致上述情形。

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本项目废水排放口为间接排放口。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办公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处理后与生产废****处理站处理,全厂废水经处理后由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与环评一致

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本项目排气筒数量为2个,生产工序废气排气筒(DA001,高度为15m)和生物质锅炉排气筒(DA002,高度为24m)

本项目未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排气筒数量和高度与环评一致。

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噪声: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隔音、减振等。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可能的泄漏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与环评一致

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吹脱产生的废硅胶、脱色过滤的废活性炭、废气处理的废活性炭、设备检修的废矿物油、实验研发的实验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原辅材料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软水制备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锅炉烟尘处理收集的烟尘作一般工业固废外委处置;洁净车间空气净化的废过滤网由厂家回收;锅炉炉渣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作一般工业固废外委处置;员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与环评一致

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设置一座不少于100m3初期雨水池、一座不少于350m3事故应急池

项目设置一座423m3初期雨水池、一座910m3事故应急池

综上,本项目属于非重大变动情形。

三、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洗水、锅炉排水、喷淋塔废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区总排口(DW001)排放;生产废水中的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洗水、锅炉排水作为喷淋塔补水,其他生产废水经“格栅+调节池+气浮池+二级A0生化器+混凝沉淀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区总排口(DW001)排放。

厂区总排口(DW001)废水经处理后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进****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生物质锅炉废气、储罐区废气,生物质投料粉尘、实验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等。

生产工艺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三级冷凝+水油一体喷淋+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1)排放;生物质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4m排气筒(DA002)排放,生物质投料粉尘经锅炉房阻隔、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储罐区采取密团储罐、安装呼吸阀、密闭管道输送、定期检测维护等措施来控制储罐区废气排放;实验室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通风系统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对调节池、缺氧池、污泥池等产臭构筑物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控制措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项目营运期有组织生产工艺废气(非申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有组织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排放满足《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906-2022)表1限定值2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非申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要求;广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废****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网交由厂家回收,炉渣收集用于周边农户农田施肥,收集烟尘、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委处置。

项目运营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硅胶、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生产废水排口pH值在7.1~7.3之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在103~128mg/L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在50.3~62.8mg/L之间,氨氮排放浓度在7.35~8.99mg/L之间,悬浮物排放浓度在27~30mg/L之间,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在2.64~3.43mg/L之间,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pH值6-9、化学需氧量≤5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00mg/L、悬浮物≤400mg/L、动植物油≤100mg/L)以****处理厂接管标准(pH值6-9、化学需氧量≤35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50mg/L、悬浮物≤180mg/L、氨氮≤25mg/L)。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和生物质锅炉废气,生产工艺废气采用三级冷凝+水油一体喷淋+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DA001);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多管除尘+布袋除尘+24m排气筒排放(DA002)。运营期****实验室废气通过加强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涉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中。液态VOCs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VOCs物料混合、搅拌、层析洗脱、溶剂回收等加工过程,以及含VOCs产品的灌装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强化车间通风换气等。对调节池、缺氧池、污泥池等产臭构筑物进行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等。项目成型生物质燃料应按要求存放于封闭的生物质仓库中;除尘灰渣采用密闭的方式储存,输送过程使用专用密闭罐车;炉渣采用渣库储存;进料口、出渣口等产尘点及车间应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艺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在2.12mg/m3~45.6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6kg/h~0.169kg/h之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5kg/h)。生物质锅炉排气筒氮氧化物折算浓度在100mg/m3~156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331kg/h~0.505kg/h之间;二氧化硫折算浓度在4mg/m3~20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13kg/h~0.066kg/h之间;颗粒物的折算浓度在6.78mg/m3~8.38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24kg/h~0.028kg/h之间,烟气黑度<1,可满足《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T1906-2022)相关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0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8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处上风向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在0.40mg/m3~0.59mg/m3之间,颗粒物浓度在0.171mg/m3~0.182mg/m3之间,硫化氢浓度在0.007mg/m3~0.009mg/m3之间,氨的浓度在0.064mg/m3~0.069mg/m3之间,臭气浓度(无量纲)<10;厂界处下风向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在0.51mg/m3~1.61mg/m3之间,颗粒物浓度在0.206mg/m3~0.325mg/m3之间,硫化氢浓度在0.010mg/m3~0.013mg/m3之间,氨的浓度在0.110mg/m3~0.134mg/m3之间,臭气浓度(无量纲)<10,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非甲烷总烃厂界处浓度限值4.0mg/m3,颗粒物厂界处浓度限值1.0mg/m3,硫化氢厂界处浓度限值0.06mg/m3,氨厂界处浓度限值1.5mg/m3,臭气浓度厂界处浓度限值<20(无量纲))。厂房外开窗处非甲烷总烃浓度在0.60mg/m3~1.31mg/m3之间,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10mg/m3(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选择低噪音型设备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如安装减震垫等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在53.7~62.9dB(A),夜间噪声42.4~53.4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五、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

1. 规范危废暂存间的设置和管理,完善收集池的防渗漏措施,落实分区暂存、涉溶剂危废密闭存放等措施,避免原料吨桶等露天堆放。

2. 完善炉渣暂存场所、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的围挡、顶棚等封闭设施。

3. 进一步调查梳理项目建设内容及变动情况(如果罐区、环保设施等)。

4. 完善废气治理设施的风机功率、风量、处理规模等规格参数调查,进一步说明收集有机废气的节点并补充废气收集管线示意图和废气设施设计资料。

5. 完善废水处理设施的工艺流程图和标识标牌,调查废水各处理单元的规格参数等内容。

6.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等资料。

7.补充炉渣处置去向协议,完善环保设施分布图、防渗分区图、雨污水管网分布和排水去向图、整改后的环保设施照片等附图件。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项目在严格按照落实上述整改要求完成问题整改后,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按验收管理程序予以公示。

叁生万物(赤****公司2000吨食品添加剂

及关联产品的色谱分离纯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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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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