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计划公示
青崂自资计告字〔2026〕2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拟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宗地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 1 |
****地块 |
**区**路以北、云岭路以西、**东路以南 |
351.4 |
通信用地 |
容积率:≤2.3; 建筑控制高度:14米以内 |
50 |
备注:
1.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青自然资规崂规条字[2026]3号)执行;
2.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要求按照《房屋建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青崂住建建条字〔2026〕004号)执行。
二、公示期限
2026年5月29日起至2026年6月27日。
三、意向用地者资格及要求
1.拥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备基础电信业务(A 类)资质。
2.具有经营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卫星国际专线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的资质。
3.意向用地者需协同**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建设,保证现有海缆的管理。
四、意向用地者需提交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申请书原件(签字盖章,一式两份),申请书中需承诺协同**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建设,保证现有海缆的管理;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两份;
3.授权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期内,若上述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期内,若上述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1.上述地块信息在**日报予以发布。如有变化,我局将在《**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2.我局将在受理意向用地者申请材料后对意向用地者资格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反馈资格审核结果。
3.公示期满,符合协议出让规范要求的,我局将组织****政府审批,待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我局组织有关部门与意向用地者就协议出让地价进行协商谈判,如协商的出让地价高于集体决策的协议出让底价的,我局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意向用地者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及相关资料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意向用地者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将取消其受让资格,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置土地。
4.上述地块周边具体市政配套情况以受让人自行现场踏勘日现状为准。受让人取得土地后,自行协调解决与周边的市政配套衔接等工作,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有关责任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5.出让地块(包括地上、地下)如涉及军事、人防、消防、净空、环保、通讯、测量、文物、城市规划道路、地铁、地震、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树木、绿地等公用设施以及其他情况,由受让人自行协调解决,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七、联系方式
意向用地申请以书面方式提出。相关格式文本请与我局联系。我局接受用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7日16时(具体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11点半、下午 13 点半-17点)。标书代写
联系地址:**市**区仙霞岭路20号C座1315室
联系部门:****开发利用科
联系电话:0532-****7192
****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