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2026年110kV及以上线路保护装置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货物类2026年110kV及以上线路保护装置直接采购,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货物类2026年110kV及以上线路保护装置直接采购,共计1个标的,1个标包。
2.2采购范围:110kV及以上线路保护装置
2.3项目所在地区:**省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货物
2.6标的清单: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概算金额(万元)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计量单位 | 标包预估量 | 中标限制 | 投标保证金要求 | 需求单位 | 邀请对象 |
| 1 | 【1】110kV及以上线路保护装置 | 7 | 【1-1】 | 【1-1】110kV及以上线路保护装置 | 7 | 033********0058 | 110kV线路保护屏(电缆跳闸A-N型),常规站,光纤纵联电流差动保护,专用/复用光纤 | 7 | 面 | 1 | / | 无要求 | **供电局 | **四方****公司 |
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报价方式为总价报价,其他详见标的物清单及开标一览表。
(2)其他:本项目不收样品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原因:
| 序号 | 内容 |
| 1 | 1.本项目采购“110kV线路保护屏(电缆跳闸A-N型),常规站,光纤纵联电流差动保护,专用/复用光纤”物资,金额为7万元,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 2.本项目为更换110kV渔华线220kV渔安变侧保护设备,需在2026年12月前完成。110kV渔华线110kV中华变侧于2020年12月10日改造为**四方****公司CSC163AE型保护设备(合同编号060********40104WZ11547)。 3.依据《10 kV~110 kV线路保护技术规范(Q/CSG****079-2020)》“6.1.1每回110 kV线路应配置一套含重合闸功能的主后一体的光纤纵联电流差动保护”规定,110kV渔华线配置成光纤纵联电流差动保护。且不同厂家间线路保护设备不能通信、无法配对成光纤纵联电流差动保护,故110kV渔华线220kV渔安变侧保护需配置**四方****公司保护设备。 4.依据《****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GZPG****003-2025)》之附录C:非招标采购管理要求中“四、直接采购(一)按照有关规定或者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5.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之规定,特申请直接采购方式向**四方****公司进行采购。 |
3.2直接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联系人 | 供应商联系方式 |
| 1 | **四方****公司 | **四方****公司,总部位于**,是A股上市的继电保护龙头企业,公司专注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自动化控制与智能电网,业务覆盖发、输、配、用、储全环节,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特高压、新能源等重大工程,技术与市场份额位居行业前列。 | 【1】110kV及以上线路保护装置[【1-1】110kV及以上线路保护装置] | 冯婉微 | 185****1296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06月2日
****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接收机构:南方电网供****公司监督审计部
地址:**省**市粑粑街7号
邮编:550002
接收邮箱:****@csg.cn
联系电话:****100100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按要求提交。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粑粑街7号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10010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高子涵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盖章位置】
2026年5月28日
附件1: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 | ||
| 联系邮箱/传真 | 联系电话 | ||
| 异议的对象 |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
附件2: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年××月××日
| 投诉人名称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 ||
| 联系邮箱/传真 | 联系电话 | ||
| 投诉对象 |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