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 | ******名门南苑住宅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市****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市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要求,****(以下简称“我公司”)自主开展了“******名门南苑住宅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公司于2026年4月28****门市**市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名门南苑住宅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名门南苑住宅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水土保持法相关规范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名门南苑住宅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名门南苑住宅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名门南苑住宅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日期: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28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建设单位反映。详见附件文件。 公开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建设单位:**** 地 址:****办事处金星大道9号名门南苑4栋105室 联 系 人:温志辉 联系电话:134****5355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