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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县**大道东段道路项目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县**大道东段道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在报批前应进行自主公开工作。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即日起,各单位及个人可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寄(送)****。 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6****2769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