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增电化学反应单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5月 29日至 2026年06月0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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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新增电化学反应单元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随着企业发展,建设单位拟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建设“****新增电化学反应单元项目”(以下简称扩建项目,项目代码****);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拟在EPM车间(原SSP车间)1楼南侧车间外(贴外墙)新增一套多功能的电化学反应器(包括4个电化学反应模组)和一个1立方米搪玻璃缓冲罐,并依托现有EPM车间的部分设备(反应釜、三合一干燥器等)及甲醇储罐等公用设施。扩建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FGAA药物中间体2.3吨。 |
| 环评机构 | ****研究院****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扩建项目产生的结晶、洗涤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后依托现有废水储罐暂存,定期通过槽****处理厂处理;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回用于消防水池作为消防应急或消防演习用水。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