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标的
白鹤湖火锅庄园。
二、**期限
**期限5年(首次签订期限为3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续签期限为2年)。具体以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如遇国家政策、城市规划、我司需自用场地等因素,须无条件解除**且不赔偿一切损失。
三、竞价方式
1.此次招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现场竞商;
2.符合招商条件的招商参与者人数达到2人及2人以上的方可进入招商程序,否则本标的物招商终止;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28日8:30至2026年6月1日18:00截止。
(二)报名地点:****公司****公司安全生产部。
五、招商时间及地点
(一)招商时间:2026年6月2日上午09:00现场竞价。
(二)招商地点:****二楼209会议室。
六、特别说明
(一)招商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终止和终结招商活动。
1.招商项目标的物灭失的;
2.因发生不可抗拒或意外事件,使招商活动无法继续进行的;
3.其他依法应当终止或终结招商的情形。
七、招商其他事项
(一)招商公示:集团官网发布信息、白鹤湖火锅庄园外显著位置张贴公示。
(二)招商参与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本次招商对象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餐饮(尤其是火锅业态)运营管理经验、具备充足资金实力、无不良经营记录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优先选择具有文旅项目运营经验、成熟供应链**及较强营销能力的**方。
(三)收益分配及结算方式:采取“基础收益+提成收益”方式提取分成;
1.基础收益费用:以最高有效报价为准,最低控制价为9000元(大写:玖仟元整),参选单位报价不得低于该基准价;
2.提成收益费用:单月营业收入低于30(不含)万元,不提取加成费用;单月营业收入为30(含)-65(不含)万元,按单月营业收入的1%提取加成费用;单月营业收入为65(含)-100(不含)万元,按单月营业总额的1.25%提取加成费用;单月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按单月营业收入的1.5%提取加成费用。
3.结算时间节点:**方应在每月30日前支付次月基础收益费用;营业收入实行每月清算,次月15日前将上月营业收入足额拨付给**方;**方于次15日前将上月提成****公司账户。使双方的资金结算清晰、及时,避免因资金结算不及时产生的财务风险和纠纷,保障了双方资金流转的顺畅性和**关系的稳定性,促进整个项目运营的高效有序。
4.履约保证金:为确保**方诚信履约、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方应于合同签订后5****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合同期满且无违约、无遗留债务、场地及设施完好无损的,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若**方发生违约、造成资产损坏或拖欠费用,文创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费用,不足部分另行追偿。
(四)合规经营要求:**方须严格按照我方授权范围开展经营,严禁擅自销售非我方提供的产品、严禁开展违规经营及宗教活动;主动配合落实消防安全、文物保护、现场秩序维护等管理要求,及时处置销售区域安全隐患。
(五)异议处理规则:竞商参与人对招商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招商活动开始前2个工作日向我方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附佐证材料;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完全认可招商文件全部条款,后续不得再对文件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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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8日
(联系人:刘良159****4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