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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将第二轮派驻**县沔渡镇苍背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工作期间购置的部分家电,****村委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划拨资产情况
1. 格力KFR-35GW/NHGC1B空调3台,账面原值8970元,账面净值4634.79元;
2. 容声BCD-641WD16HPA冰箱1台,账面原值5699元,账面净值2944.58元。
二、划拨原因
上述家电拆卸搬运不便,****村委会强烈要求留作后续驻村工作队继续使用,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经我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无偿划拨。
三、划拨去向
炎****村委会。
四、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4日(共5个工作日)。
五、异议反馈
如对上述资产划拨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实名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323
联系地址:**市**区**路153号
公示期满无异议,****财政局申请办理无偿划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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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