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怒**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员要求
1.初、中级职称申报范围。怒**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相关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公务员(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均不属申报评审范围。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专业类别
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和专业相关性,选择下列专业之一进行申报:国土空间规划、国土调查与监测评价、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信息技术。
二、申报类型
(一)正常、特殊申报。申报人员符合《**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的,可以按照正常申报或特殊申报类型申报。
(二)变更职称系列申报。因工作变动及专业技术岗位调整,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职称系列(专业)与原取得的职称系列(专业)不一致的(如原取得地质测绘、城乡规划等职称需申报国土空间规划工程职称,属变更职称系列),从事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同级别职称系列(专业)。取得原职称以后的相关相近业绩成果,可作为转评同级别职称的业绩参考。
三、申报程序
(一)州级申报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报****规划局审核推荐。
(二)县级及以下和其他申报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保障部门审核推荐后统一报****规划局审核推荐。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须贴照片,最后一页排版在封底,用人单位须明确申报材料是否属实、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是否同意推荐等内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应明确复核情况,是否同意推荐等内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证明、证书材料1份。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聘任情况、近5年年度考核表、廉洁自律情况说明等,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证明、证书材料》(附件2)贴在成册的证明、证书材料的封面上(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3.主要业绩、成果材料1份。包括申报人取得上一级职称后的主要课题、项目、专利、表彰、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论文和著作等。《主要业绩、成果材料》(附件3)贴在成册的业绩、成果材料的封面上(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4.《评审材料一览表》(附件1),贴在个人材料袋封面上。
5.《2026年职称评审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8),《信息采集表》一份(电子版)。
6.《材料提要》(附件4)一式2份。需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
7.公示情况说明1份(附公示照片等材料)。
8.承诺书1份。
9.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必须为姓名+身份证号)。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审核、推荐各环节工作程序按**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推荐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和提交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所提交《2026年职称评审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等相关表格内容与所附证明、证书、业绩材料等必须一致。
(三)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在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统一逐级推荐上报。
(四)在同一年度,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委员会报送申报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委员会评审。
(五)需要委托评审的,由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六)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统一以2026年12月30日为截止时间。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工作年限是指相应层级职称聘任年限,即聘任相应职称岗位之日起计算。标书代写
(七)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省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未尽事宜,由****规划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申报时间
2026年7月20日至7月28日(工作日受理)
8:30—12:00;14:30—18:00。
七、材料清退
(一)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只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请申报人员做好个人材料的备份工作。
(二)材料受理、清退地址:**市大练地街道**南路21号(****规划局4楼401室)
联系人:朱丽萍,联系电话:0886-****910。
附件:1.评审材料一览表
2.证明、证书材料
3.主要业绩、成果材料
4.材料提要
5.公示情况说明(供参考)
6.申报职称公示表(供参考)
7.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供参考)
8.2026年职称评审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9.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10.《委托评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