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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三期)—三省路(**北路至沈海高速段)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水利局行政审批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6年5月29日 至 2026年6月2日
二、联系电话:0574-****1776
三、电子邮箱:****@qq.com
四、通讯地址:**县气象北路358号
五、联 系 人:杨爱科
一、本项目位于**县梅林街道,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2.7804公顷。项目建设期挖填方总量8.33万立方米,建设工期12个月。
二、项目区地处我国南方红壤**区,地貌类型属冲洪积**。项目区水土流失以微度水力侵蚀为主。预测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量39.76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2.7804公顷。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7804公顷。
四、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五、该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23.59万元(主体已列76.76万元,方案新增46.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