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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项目位于**县**镇**村,现因行政职能划转及场地利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需变更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分析和讨论,****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方案相关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方案,现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方案总平面图进行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公示如下:
一、变更前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23627.38㎡,总建筑面积15170.59㎡,总计容面积15170.59㎡,容积率0.642,建筑密度18.3%,绿地率38.5%;
变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23627.40㎡,总建筑面积25197.00㎡,总计容面积23357.88㎡,容积率0.99,建筑密度20.47%,绿地率30.01%;其他指标及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限内,欢迎公众通过来信、来访等法定方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提出主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我局将依法予以核准。
四、联系方式:****(**县****滨路80号),邮政编码:363600,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6-****975。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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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