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资产”)拟对********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进行债务重组。
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等2户债权情况如下:
| 债权本息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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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种类 |
所在地 |
标的金额(元) |
抵押担保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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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金 |
利息 |
本息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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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公司 |
债权 |
** |
6,589,499.93 |
877,751.16 |
7,467,251.09 |
债务人以其名下位于**区孙村乡南孙村3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李雄、王艳平、**市雄风****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共同借款人:李伟 |
| 2 |
******公司 |
债权 |
** |
6,572,383.98 |
885,068.69 |
7,457,452.67 |
**市雄风****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孙村乡南孙村、保新**侧共计1332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以及3943.57平方米的地上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孙焕娣、赵建永、杨桐林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共同借款人:李伟 |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标的债权及其担保等具体情况以有关债权文件为准,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资产拟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和解,**资产同意********公司偿还截至2026年4月20日的债权本金人民币大写:陆佰伍拾捌万玖仟肆佰玖拾玖元玖角叁分(小写:¥6,589,499.93元),及利息人民币大写:陆拾贰万玖仟柒佰壹拾壹元叁角陆分(小写:¥629,711.36元),免除利息(含罚息)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捌仟零叁拾玖元捌角(小写:¥248,039.80元);同时免除该笔债权2026年4月21日以后产生的利息(含罚息)。
**资产拟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和解,**资产同意******公司偿还截至2026年4月20日的债权本金人民币大写:陆佰伍拾柒万贰仟叁佰捌拾叁元玖角捌分(小写:¥6,572,383.98元),及利息人民币大写:陆拾叁万陆仟贰佰捌拾捌元陆角肆分(小写:¥636,288.64元),免除利息(含罚息)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捌仟柒佰捌拾元零角五分(小写:¥248,780.05元);同时免除该笔债权2026年4月21日以后产生的利息(含罚息)。
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
(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公司工作人员;
(二)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的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者特殊目的实体;
(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一)对本次资产处置有异议的第三人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司提出异议。该异议原则上应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佐证,经我司审议认为异议成立的,终止本次处置活动。因情况紧急,异议人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提出异议,但应在提出异议后次日内向我司提供书面材料。
(二)若有投资人以更优方案对债权进行收购,请在本公示期内与我司取得联系,并向我司提交债权收购的书面报价函。报价函中应明确债权的购买价格及付款期限,并承诺在我司对标的债权进行公开转让时以不低于承诺价格参与竞价并出价。我司将对在公示期内收到书面报价函的投资方案进行充分比较并确定最终的债权处置方式。
(三)我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15-****750
电子邮件:****@hebamc.com
公司地址:**省**市**区西三庄街86号互联网大厦C座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11-****121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ebam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