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276433Y/2026-00156 | [ 发文字号 ] | **许可〔2026〕22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市水利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9 | [ 发布日期 ] | 2026-05-29 |
****水利局关于**三环高速公路**至**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你单位提交的**三环高速公路**至**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审批申请(项目代码:****)和《**三环高速公路**至**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理由和内容。
(二)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三)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48.28hm2,其中:**区208.73hm2、**区81.24hm2、两江新区358.31hm2。
(五)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工程静态总投资78931.1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75885.47万元,方案新增3045.64万元【工程措施费1699.97万元,植物措施费199.58万元,监测措施费43.00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189.95万元,独立费用344.0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69.098万元(已缴纳563.61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加强组织管理,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完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其正常运行,发挥
水土保持功能。
(二)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完善水土保持监
测、监理资料,做好水土保持档案管理工作。
(三)本次方案变更后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569.098万元,你司已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563.61万元,还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5.488万元。接此许可文件后,****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 3 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附件:1.**三环高速公路**至**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特性表
2.**三环高速公路**至**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水利局
2026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7091)
附件1
**三环高速公路**至**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特性表
| 项目名称 | **三环高速公路**至**段 | 流域管理机构 | ****委员会 | |||||||||||||||||||
| 涉及省(市、区) | **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区、**区、两江新区 | |||||||||||||||||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路线全长76.062km,设计行车速度为80km/h。 | 总投资 (万元) | ****734 | 土建投资 (万元) | 760858 | |||||||||||||||||
| 动工时间 | 2017年3月 | 完工时间 | 2021年 10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6年 | |||||||||||||||||
| 工程占地(hm2) | 648.28 | 永久占地(hm2) | 549.05 | 临时占地(hm2) | 99.23 |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 1924.91 | 1401.41 | 0 | 480.94 |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区中**区级重点预防区、**区龙王洞山区级重点预防区、**区九峰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区金瓶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区**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区渠江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区御**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区两岔河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区后河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 地貌类型 | 剥蚀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648.28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万t) | 12.07 | 新增水土流失量(万t) | 8.06 |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已实施:排水沟34428m,截水沟24506m,边沟25105m,急流槽8605m,盲沟3637m。 方案新增已实施:表土剥离12.77万m3,表土回覆12.77万m3,场地平整42.14hm2。 | 主体设计已实施:三维网植草护坡3.27hm2,喷混植草护坡9.40hm2,衬砌植草3.80hm2,CF网植草16.52hm2,方格网植草护坡9.15hm2,植乔木16405株,植灌木36422株。 | 方案新增已实施:临时苫盖面积8.10hm2,临时绿化4.09hm2,临时沉沙池12座。 | |||||||||||||||||||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方案新增已实施:表土剥离4.41万m3,表土回覆4.41万m3,场地平整22.04hm2。 | 主体设计已实施:撒播草籽22.04hm2。 | 方案新增已实施:临时绿化0.40hm2,临时苫盖2.83hm2,临时排水沟752m,临时沉沙池1座,泥浆沉淀池29座。 | |||||||||||||||||||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已实施:排水沟692m,截水沟2531m。 方案新增已实施:表土剥离0.28万m3,表土回覆0.28万m3,场地平整1.11hm2。 | 主体设计已实施:三维网植草护坡0.38hm2,喷混植草护坡0.73hm2,植乔木787株,植灌木567株。 | 方案新增已实施:临时绿化2.20hm2,临时苫盖0.71hm2,临时排水沟2475m,临时沉沙池2座。 | |||||||||||||||||||
| 互通立交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已实施:排水沟22290m,截水沟5812m,边沟25908m,急流槽1083m。 方案新增已实施:表土剥离14.49万m3,表土回覆14.49万m3,场地平整68.60hm2。 | 主体设计已实施:三维网植草护坡14.26hm2,喷混植草护坡15.27hm2,衬砌植草21.15hm2,CF网植草14.50hm2,方格网植草护坡3.42hm2,植乔木8387株,植灌木14601株。 | 方案新增已实施:临时绿化1.87hm2,临时苫盖8.97hm2,临时沉沙池7座,泥浆沉淀池12座。 | |||||||||||||||||||
| 附属设施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已实施:排水沟4100m,截水沟121m,边沟878m,急流槽207m。 方案新增已实施:剥离表土4.61万m3,表土回覆土4.61万m3,场地平整8.20hm2。 | 主体设计已实施:三维网植草护坡1.04hm2,喷混植草护坡1.08hm2,衬砌植草3.41hm2,CF网植草1.03hm2,方格网植草护坡1.64hm2,植乔木10250株,植灌木20500株。 | 方案新增已实施:临时苫盖2.31hm2,临时沉沙池2座。 | |||||||||||||||||||
| 弃渣场防治区 | 主体设计已实施:排水沟14643m,截水沟2436m,盲沟7651m,沉沙池3座,消能池1座,挡渣墙952m,拦渣坝55m,护脚墙6m,桩板墙71m。 主体设计待实施:沉沙池2座。 方案新增已实施:表土剥离3.59万m3,表土回覆3.59万m3,场地平整45.51hm2。 | 主体设计已实施:撒播草籽5.91hm2,撒播灌草14.19hm2,植乔木1566株。 主体设计未实施:撒播灌草0.17hm2。 | 方案新增已实施:临时苫盖1.89hm2。 | |||||||||||||||||||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方案新增已实施:表土剥离0.67万m3,表土回覆0.67万m3,场地平整28.42hm2。 | 方案新增已实施:撒播灌草7.00hm2。 | 方案新增已实施:临时苫盖0.91hm2,临时绿化2.47hm2,临时排水沟9033m,临时沉沙池20座。 | |||||||||||||||||||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方案新增已实施:表土剥离0.95万m3,表土回覆土0.95万m3,场地清理7.77hm2。 | 方案新增已实施:撒播灌草4.74hm2。 | 方案新增已实施:临时苫盖0.88hm2,临时绿化2.08hm2,临时排水沟23522m,临时沉沙池2座。 | |||||||||||||||||||
| 投资(万元) | 主体已列:21277.07 方案新增:1699.97 | 主体已列:54608.40 方案新增:199.58 | 方案新增:189.95 |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78931.11 | 独立费用(万元) | 344.04 | |||||||||||||||||||
| 监理费(万元) | 87.67 | 监测费(万元) | 43.00 | 补偿费(万元) | 569.098 | |||||||||||||||||
| 方案编制单位 | ******公司 | 建设单位 | **** | |||||||||||||||||||
| 法定代表人 | 王翼 | 法定代表人 | 刘** | |||||||||||||||||||
| 地址 | **市**区**一路5****中心23-2 | 地址 | **市**区兴科大道1号 | |||||||||||||||||||
| 邮编 | 401147 | 邮编 | 401120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文平/18***54 | 联系人及电话 | 金延松/13***93 | |||||||||||||||||||
| 传真 | 023-67***11 | 传真 | / | |||||||||||||||||||
| 电子信箱 | 94*******@qq.com | 电子信箱 | / | |||||||||||||||||||
附件2
**三环高速公路**至**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6年2月10日,****水利局组织召开了《**三环高速公路**至**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水利局筹备组、****水利局、****水利局、****(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主体设计单位)、****集团有限公司(弃渣场稳定性评估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踏勘了现场,并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监测中心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20〕63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通知》(**〔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2026年5月20日,项目法人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内容。2015年7月,本项目取得了《****水利局关于**三环高速公路**至**段水土保持方案的函》(**许可〔2015〕140号)。由于项目实施阶段,相对于已批复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加94.29%;主线位移超过300米的长度累计占总长度的52.41%;全线表土剥离量减少69.26%;新增弃渣场29处,已批复方案25处弃渣场全部未能启用。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应对已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变更。
2022年5月7日,****水利局以《关于**三环高速公路**至**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许可〔2022〕51号)未批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项目法人补充完善相关措施,并于2026年2月3日重新补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
(二)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三)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48.28hm2,其中:**区208.73hm2、**区81.24hm2、两江新区358.31hm2。
(五)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三环高速公路**至**段(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市**区、**区、两江新区(原**区),为**建设类项目。项目路线起于**三环高速公路**至**段终点沙溪枢纽互通,与渝武高速公路相接,经过**草街、清平、**静观、三圣后与省道210改线工程和渝邻高速相交,经统景、石船、龙兴等场镇,终于渝长高速公路箭沱湾立交附近。本次变更后,线路总长76.062km,设计行车速度为80km/h,整体式路基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采用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12.25m。主体工程由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互通立交、附属设施等组成。全线设桥梁15.61km/35座,隧道18.34km/10座,互通式立交12座,沿线设施12处。根据建设需要,项目设置弃渣场52.05hm2/29处,施工便道16.90hm2/26.45km,施工生产生活区30.28hm2/58处。
项目总占地648.28hm2,其中:永久占地549.05hm2,临时占地99.23hm2。全线挖方1924.91万m3(含表土剥离41.77万m3),填方1401.41万m3(含表土回覆41.77万m3)。无对外借方,产生余方523.50万m3(其中42.56万m3综合利用,480.94万m3运往弃渣场堆放)。全线拆迁建筑物116164m2,拆迁各类电力和通讯线路290.92km。项目总投资111.9734亿元,其中土建投资76.0858亿元。主体工程已于2017年3月开工建设,于2021年10月建成通车,总工期56个月。计划于2026年7月完成弃渣场现场整改。
(二)项目区自然概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本项目线路受公路规划线位的制约,涉及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涉及**区、**区、两江新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且无法避让。方案已经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变更后新设置29处弃渣场,其中:3级弃渣场3处、4级弃渣场19处、5级弃渣场7处,****人民政府、******指挥部、区****政府的选址确认意见;弃****水库****水库淹没区);29处弃渣场中,27处弃渣场下游1km及周边存在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敏感点,经项目法人委托****进行安全稳定性评估,结论为弃渣场稳定,对下游1km及周边敏感点不存在重大影响,选址基本符**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与要求。
(四)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基本同意工程扰动地表面积648.28hm2,损毁植被面积225.95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调查结果,项目建设期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2.07万t,新增土壤侵蚀量为8.06万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互通立交工程、附属设施工程、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等8个一级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及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工程建设前,对各区域内表土进行了收集并集中存放,后期已用于绿化覆土。
1.路基工程防治区
在永久排水沟、边沟位置开挖了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了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根据施工进度完善了路基截水沟、边沟、排水沟、急流槽等,排水出口顺接自然沟道;布置了防护网对裸露面进行临时覆盖,对裸露区域采取了临时绿化;对适宜绿化的路基边坡采取了喷播植草、植生袋植草护坡恢复植被;对中央隔离带和路基两侧绿化区经土地整治后,采取了撒播草籽、铺设草坪、栽植地被和种植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景观绿化。
2.桥梁工程防治区
对桥梁施工扰动区上游及施工作业区周边汇水情况布设了临时排水沟,出口处布设了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对桩基础施工产生的泥浆经泥浆沉淀池干化处理后已全部运至规划的弃渣场处置;施工作业区开挖边坡采用了植草防护,遇到雨季对边坡及其他施工扰动裸露区采用了塑料布临时覆盖;桥下施工扰动区经土地整治后采取了撒播草籽绿化措施。
3.隧道工程防治区
设置了坡顶截水沟,并布设了顺接工程与自然沟道衔接,在临时排水沟出口处布设了临时沉沙池;**边坡形成后采取了骨架植草护坡或撒播草籽绿化,布置了防护网对裸露面进行临时覆盖。
4.互通立交工程防治区
在永久排水沟、边沟位置开挖了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了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完善了截水沟、边沟、排水沟、急流槽等,排水出口顺接自然沟道;布置了防护网对裸露面及临时堆土进行临时覆盖;对路基段中央分隔带实施了景观绿化,对适宜绿化的边坡采取了CF网植草护坡、三维网植草护坡、方格网植草护坡、衬砌拱植草护坡恢复植被;对景观绿化区经土地整治后,采取了撒播草籽、铺设草坪、栽植地被和种植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景观绿化。
5.附属设施工程防治区
在永久排水沟位置开挖了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了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完善了排水沟、急流槽等,排水出口顺接了自然沟道;遇到雨季对不能及时防护的边坡、其他施工扰动裸露区及临时堆土采用了塑料布临时覆盖;场区边坡采用CF网植草护坡、三维网植草护坡、方格网植草护坡、衬砌拱植草护坡、喷混植草护坡。
现阶段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互通立交工程、附属设施工程已全部建成,各项水保防护措施均布置完善,具有良好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因此变更方案在上述5个防治区无需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6.弃渣场防治区
在堆渣下边坡布设了拦挡工程;对形成的堆渣边坡**台进行土地整治、复耕或植被恢复。现阶段弃渣场区已完成堆渣,弃渣场工程措施较完善,弃渣场堆渣坡面和顶平台经修整后覆土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大部分弃渣场恢复情况良好,但是部分弃渣场存在排水、排洪设施不满足要求、损毁或者植被恢复不好的情况。因此,变更方案提出修复和完善排水设施,对植被恢复不好的弃渣场进行补植,并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管护。
7.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区
设置了临时排水沟疏导场地内外汇流,非建筑区地表进行了硬化或绿化,排水沟出口布设了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对裸露面和临时堆料等进行了临时覆盖;对场地进行了土地整治、复耕或植被恢复。现阶段施工生产生活区已经全部移交地方,部分已经用作其他用途,未利用部分水保防护措施均布置完善,具有良好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因此变更方案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无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8.施工便道防治区
根据需要布置了排水沟,出口处布设了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了下游水系;边坡成形后进行了植草护坡;对不留用地方道路的施工便道进行了土地整治、复耕或植被恢复。现阶段部分施工便道按照地方要求,保留通行条件移交地方做乡村公路使用,未利用部分水保防护措施均布置完善,具有良好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因此变更方案施工便道防治区无需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为78931.1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75885.47万元,方案新增3045.64万元〔工程措施1699.97万元,植物措施199.58万元,监测措施43.00万元,施工临时措施189.95万元,独立费用344.0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69.098万元(已缴纳563.610万元,应补缴5.488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附件:**三环高速公路**至**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下载
2026年5月20日
附件
**三环高速公路**至**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审核投资(万元) | 备注 | ||
| 新增投资 | 主体已列 | 合计 | |||
| 一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1699.97 | 21277.07 | 22977.04 | |
| 1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470.58 | 11231.88 | 11702.46 | |
| 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176.51 | 176.51 | ||
| 3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10.67 | 296.01 | 306.68 | |
| 3 | 互通立交工程防治区 | 572.83 | 6899.62 | 7472.45 | |
| 5 | 附属设施工程防治区 | 156.77 | 786.67 | 943.44 | |
| 6 | 弃渣场防治区 | 195.24 | 2062.89 | 2258.13 | |
| 7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73.70 | 73.70 | ||
| 8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43.67 | 43.67 | ||
| 二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 199.58 | 54608.40 | 54807.98 | |
| 1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15652.95 | 15652.95 | ||
| 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176.32 | 176.32 | ||
| 3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50.73 | 50.73 | ||
| 4 | 互通立交工程防治区 | 31852.62 | 31852.62 | ||
| 5 | 附属设施工程防治区 | 6537.24 | 6537.24 | ||
| 6 | 弃渣场防治区 | 338.54 | 338.54 | ||
| 7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119.00 | 119.00 | ||
| 8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80.58 | 80.58 | ||
| 三 | 第三部分 监测措施 | 43.00 | 43.00 | ||
| 1 | 土建设施 | ||||
| 2 | 设备及安装费 | 17.30 | 17.30 | ||
| 3 | 观测运行费 | 25.70 | 25.70 | ||
| 四 | 第四部分 临时措施 | 189.95 | 189.95 | ||
| 1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28.58 | 28.58 | ||
| 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27.37 | 27.37 | ||
| 3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5.10 | 5.10 | ||
| 4 | 互通立交工程防治区 | 36.25 | 36.25 | ||
| 5 | 附属设施工程防治区 | 6.84 | 6.84 | ||
| 6 | 弃渣场防治区 | 5.59 | 5.59 | ||
| 7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70.16 | 70.16 | ||
| 8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10.06 | 10.06 | ||
| 9 | 其他临时措施 | 0.00 | 0.00 | ||
| 五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344.04 | 344.04 | ||
| 1 | 技术咨询费 | 213.72 | 213.72 | ||
| 2 | 工程管理费 | 130.32 | 130.32 | ||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2476.54 | 75885.47 | 78362.01 | ||
| 六 | 基本预备费 | ||||
| 七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569.098 | 569.098 | 已缴563.610 | |
| 八 | 水土保持总投资 | 3045.64 | 75885.47 | 7893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