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模块生产线设备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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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项目名称 光模块生产线设备
招标邮箱 zhaobiao@nanshan.****.cn 联系人及电话 王全158****9159,田宗保186****3005,任福俊152****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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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保证金信息
项目保证金 5000.00元 账户名称 **新南****公司
账号 233****12142 开户行 中国银行****支行
备注
备注:竞价****公司转账,不支****银行柜台现金转账。
供应审计部招标联系人信息
标书联系人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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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汇款相关信息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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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司转账,不支****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注明标书费的用途或投标项目名称。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描述
稳压电源(800G) 800G 7.00 一、 总则 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 ****光模块制造使用的设备,本技术要求适用于该设备的供货、交付周期及验收等方面的标准。 2、乙方应根据本技术要求提供装备。 3、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规定,乙方应提供完整安全可靠的设备。 4、如乙方没有对本技术要求书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则认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要求书和标准的要求。 5、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补充要求的落实,经双方协商后执行。如果本协议与相关的商务条款相冲突,以商务条款为准。 6、本设备供货、交付由乙方负责。 7、甲方为乙方提供安放用场地、电、压缩空气接口,接口以外设施由乙方提供。 二、 技术要求 1、通道数量:支持3路直流输出; 2、直流输出:至少有两个通道单路电流达到6A,并联后达到12A; 3、电压:至少有两个通道电压0-30V可调节; 4、支持串联/并联功能,支持过压、过流,以及短路保护功能; 5、负载电压调节率:<0.01%+5mV; 6、负载电流调节率:<0.1%+3mA; 7、设定值分辨率:电压10mv;电流1mA; 8、纹波 噪声:≤2MVRMS(5HZ~1MHZ); 9、电源AC220V/50HZ; 10、可连接电脑,支持自动化测试; 11、采购数量7台。 三、设计联络及资料交付 1、概述 在甲乙双方之间交流的技术资料应全面、清晰且准确,以便满足合同设备操作的要求。 2、语言 技术资料将采用中文或英文,如果在任何图纸或资料上使用任何其它语言,乙方必须提供完善、准确的翻译版。 四、交付、运行及验收 1、说明 设备的性能保证是在设备经过安装、无负荷调试、有负荷调试及参数整定的基础上决定的。双方按照以下阶段完成设备的性能考核、项目设备的验收以及相关资料交付。 2、到货 设备的所有供货及调试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费用,乙方派遣人员的所有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运行和验收 3.1.调试和运行验收 设备到货运行完成试运行后,方可办理到货运行验收。 3.2.设备发货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36个月。 3.3.如逾期、产品配置不符合要求、性能不满足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等,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按照商务合同执行。 3.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计划在交货三十(30)日后验收,或将验收日期推迟到交货三十(30)日后,在交货后第三十一(31)日将视同产品验收完毕。 4、设备办理到货运行验收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完备的技术资料: 4.1.产品合格证。 4.2.使用、操作、维护的说明书。 4.3.出厂检测报告。 五、乙方人员派遣及任务职责 1、乙方人员的派遣 为了顺利地执行合同,在合同设备到货、运行及性能测试期间,乙方将自费派遣有能力的、健康的并且能胜任工作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根据现场的实际需要和进度,如需要任何的调整,双方应依照合同进度表和合同其它规定**协商并解决。 2、乙方技术人员的任务和职责 2.1.甲乙双方将各自任命一名****工厂现场的总代表。乙方的总代表提供协议职责范围内的总的技术服务,并与甲方总代表全力**来解决与协议有关的技术工作问题。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条款。 2.2.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条款,严格履行和完成设备的试运行的责任和任务,包括生产操作和维护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等。 2.3.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详细解释与本合同范围相关的技术资料:操作手册、设备性能与功能等,以及回答和解决技术问题。 2.4.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向甲方的技术人员提供在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面而正确的技术服务和必要的示范。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必须在甲方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优化工作(精细调整)并向甲方技术人员详细地解释优化技术。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应携带自己所需的调试用特殊工具和仪器。 2.5.由于乙方不正确的技术指导而造成设备的损坏,乙方将负责修理、更换或弥补,并承担全部费用。 3、其他 3.1.在征得甲方许可并且不影响现场技术服务的前提下,乙方可召回或替换其技术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 3.2.如果乙方派遣的技术人员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包括长期请假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技术人员。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替换,以保证现场工作不受影响。 六、技术服务及培训 1、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负责技术咨询,并且委派项目专业人员对甲方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2、设备整体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对甲方委派技术人员进行整套设备的讲解,同时在施工现场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讲解每一个部位的工作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及相关维护,以达到操作人员正确掌握设备操作要领、操作方法、使甲方操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整体设备。 3、根据工程进度,在设备安装和调试前,乙方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七、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发货后36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技术响应,****中心的运输费用,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设备制作周期及交付 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交付;
800G环回板 OSFP 800G 环回板 12.00 PCS 一、 总则 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 ****光模块制造使用的设备,本技术要求适用于该设备的供货、交付周期及验收等方面的标准。 2、乙方应根据本技术要求提供装备。 3、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规定,乙方应提供完整安全可靠的设备。 4、如乙方没有对本技术要求书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则认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要求书和标准的要求。 5、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补充要求的落实,经双方协商后执行。如果本协议与相关的商务条款相冲突,以商务条款为准。 6、本设备供货、交付由乙方负责。 7、甲方为乙方提供安放用场地、电、压缩空气接口,接口以外设施由乙方提供。 二、 技术要求 1、支持 OSFP 800G可插拔模块,单通道速率最高106.25Gb/s(53.125GBd PAM4); 2、支持8路高速闭环电回环,无信号串扰; 3、支持I2C数字诊断监控,兼容上位机寄存器读取; 4、支持3.3V供电,支持USB/I2C通信接口; 5、工作温度:-40℃~+85℃; 6、测试板配备独立的外部电源供电接口; 7、兼容CMIS4.0/5.0/5.2通信标准; 8、采购数量12PCS。 三、设计联络及资料交付 1、概述 在甲乙双方之间交流的技术资料应全面、清晰且准确,以便满足合同设备操作的要求。 2、语言 技术资料将采用中文或英文,如果在任何图纸或资料上使用任何其它语言,乙方必须提供完善、准确的翻译版。 四、交付、运行及验收 1、说明 设备的性能保证是在设备经过安装、无负荷调试、有负荷调试及参数整定的基础上决定的。双方按照以下阶段完成设备的性能考核、项目设备的验收以及相关资料交付。 2、到货 设备的所有供货及调试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费用,乙方派遣人员的所有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运行和验收 3.1.调试和运行验收 设备到货运行完成试运行后,方可办理到货运行验收。 3.2.设备发货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36个月。 3.3.如逾期、产品配置不符合要求、性能不满足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等,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按照商务合同执行。 3.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计划在交货三十(30)日后验收,或将验收日期推迟到交货三十(30)日后,在交货后第三十一(31)日将视同产品验收完毕; 4、设备办理到货运行验收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完备的技术资料。 4.1.产品合格证。 4.2.使用、操作、维护的说明书。 4.3.出厂检测报告。 五、乙方人员派遣及任务职责 1、乙方人员的派遣 为了顺利地执行合同,在合同设备到货、运行及性能测试期间,乙方将自费派遣有能力的、健康的并且能胜任工作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根据现场的实际需要和进度,如需要任何的调整,双方应依照合同进度表和合同其它规定**协商并解决。 2、乙方技术人员的任务和职责 2.1.甲乙双方将各自任命一名****工厂现场的总代表。乙方的总代表提供协议职责范围内的总的技术服务,并与甲方总代表全力**来解决与协议有关的技术工作问题。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条款。 2.2.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条款,严格履行和完成设备的试运行的责任和任务,包括生产操作和维护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等。 2.3.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详细解释与本合同范围相关的技术资料:操作手册、设备性能与功能等,以及回答和解决技术问题。 2.4.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向甲方的技术人员提供在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面而正确的技术服务和必要的示范。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必须在甲方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优化工作(精细调整)并向甲方技术人员详细地解释优化技术。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应携带自己所需的调试用特殊工具和仪器。 2.5.由于乙方不正确的技术指导而造成设备的损坏,乙方将负责修理、更换或弥补,并承担全部费用。 3、其他 3.1.在征得甲方许可并且不影响现场技术服务的前提下,乙方可召回或替换其技术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 3.2.如果乙方派遣的技术人员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包括长期请假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技术人员。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替换,以保证现场工作不受影响。 六、技术服务及培训 1、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负责技术咨询,并且委派项目专业人员对甲方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2、设备整体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对甲方委派技术人员进行整套设备的讲解,同时在施工现场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讲解每一个部位的工作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及相关维护,以达到操作人员正确掌握设备操作要领、操作方法、使甲方操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整体设备。 3、根据工程进度,在设备安装和调试前,乙方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七、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发货后36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技术响应,****中心的运输费用,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设备制作周期及交付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
电子显微镜 3.00 一、 总则 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 ****光模块制造使用的设备,本技术要求适用于该设备的供货、交付周期及验收等方面的标准。 2、乙方应根据本技术要求提供装备。 3、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规定,乙方应提供完整安全可靠的设备。 4、如乙方没有对本技术要求书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则认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要求书和标准的要求。 5、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补充要求的落实,经双方协商后执行。如果本协议与相关的商务条款相冲突,以商务条款为准。 6、本设备供货、交付由乙方负责。 7、甲方为乙方提供安放用场地、电、压缩空气接口,接口以外设施由乙方提供。 二、 技术要求 1、显微镜整套全新配置,支持调焦功能; 2、4K高清,支持放大倍数23-175连续可调,带外接显示屏(22-24寸); 3、光源:可调节LED环形光源,底部光源; 4、带有HDMI接口、USB传输接口、支持拍照录像; 5、输出颜色 彩色/黑白; 6、采购数量3台。 三、设计联络及资料交付 1、概述 在甲乙双方之间交流的技术资料应全面、清晰且准确,以便满足合同设备操作的要求。 2、语言 技术资料将采用中文或英文,如果在任何图纸或资料上使用任何其它语言,乙方必须提供完善、准确的翻译版。 四、交付、运行及验收 1、说明 设备的性能保证是在设备经过安装、无负荷调试、有负荷调试及参数整定的基础上决定的。双方按照以下阶段完成设备的性能考核、项目设备的验收以及相关资料交付。 2、到货 设备的所有供货及调试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费用,乙方派遣人员的所有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运行和验收 3.1.调试和运行验收 设备到货运行完成试运行后,方可办理到货运行验收。 3.2.设备发货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36个月。 3.3.如逾期、产品配置不符合要求、性能不满足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等,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按照商务合同执行。 3.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计划在交货三十(30)日后验收,或将验收日期推迟到交货三十(30)日后,在交货后第三十一(31)日将视同产品验收完毕。 4、设备办理到货运行验收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完备的技术资料: 4.1.产品合格证。 4.2.使用、操作、维护的说明书。 4.3.出厂检测报告。 五、乙方人员派遣及任务职责 1、乙方人员的派遣 为了顺利地执行合同,在合同设备到货、运行及性能测试期间,乙方将自费派遣有能力的、健康的并且能胜任工作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根据现场的实际需要和进度,如需要任何的调整,双方应依照合同进度表和合同其它规定**协商并解决。 2、乙方技术人员的任务和职责 2.1.甲乙双方将各自任命一名****工厂现场的总代表。乙方的总代表提供协议职责范围内的总的技术服务,并与甲方总代表全力**来解决与协议有关的技术工作问题。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条款。 2.2.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条款,严格履行和完成设备的试运行的责任和任务,包括生产操作和维护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等。 2.3.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详细解释与本合同范围相关的技术资料:操作手册、设备性能与功能等,以及回答和解决技术问题。 2.4.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向甲方的技术人员提供在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面而正确的技术服务和必要的示范。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必须在甲方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优化工作(精细调整)并向甲方技术人员详细地解释优化技术。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应携带自己所需的调试用特殊工具和仪器。 2.5.由于乙方不正确的技术指导而造成设备的损坏,乙方将负责修理、更换或弥补,并承担全部费用。 3、其他 3.1.在征得甲方许可并且不影响现场技术服务的前提下,乙方可召回或替换其技术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 3.2.如果乙方派遣的技术人员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包括长期请假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技术人员。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替换,以保证现场工作不受影响。 六、技术服务及培训 1、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负责技术咨询,并且委派项目专业人员对甲方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2、设备整体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对甲方委派技术人员进行整套设备的讲解,同时在施工现场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讲解每一个部位的工作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及相关维护,以达到操作人员正确掌握设备操作要领、操作方法、使甲方操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整体设备。 3、根据工程进度,在设备安装和调试前,乙方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七、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发货后36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技术响应,****中心的运输费用,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设备制作周期及交付 合同签订后0.5个月内交付;
CDR GE0164 5.00 一、 总则 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 ****光模块制造使用的设备,本技术要求适用于该设备的供货、交付周期及验收等方面的标准。 2、乙方应根据本技术要求提供装备。 3、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规定,乙方应提供完整安全可靠的设备。 4、如乙方没有对本技术要求书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则认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要求书和标准的要求。 5、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补充要求的落实,经双方协商后执行。如果本协议与相关的商务条款相冲突,以商务条款为准。 6、本设备供货、交付由乙方负责。 7、甲方为乙方提供安放用场地、电、压缩空气接口,接口以外设施由乙方提供。 二、 技术要求 1、CDR支持波特率24-60GBd; 2、连接器类型FC/UPC 3、波长(nm):850~1610nm波长范围 4、差分时钟输出分频比:2/4/8/16/32 5、恢复时钟随机抖动(FS):200(典型值) 6、光信号输入最大功率5dBm 7、时钟接口:2.92mm Female 8、通信接口支持USB/LAN 9、交流输入电压:220V/50HZ; 10、采购数量5台。 三、设计联络及资料交付 1、概述 在甲乙双方之间交流的技术资料应全面、清晰且准确,以便满足合同设备操作的要求。 2、语言 技术资料将采用中文或英文,如果在任何图纸或资料上使用任何其它语言,乙方必须提供完善、准确的翻译版。 四、交付、运行及验收 1、说明 设备的性能保证是在设备经过安装、无负荷调试、有负荷调试及参数整定的基础上决定的。双方按照以下阶段完成设备的性能考核、项目设备的验收以及相关资料交付。 2、到货 设备的所有供货及调试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费用,乙方派遣人员的所有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运行和验收 3.1.调试和运行验收 设备到货运行完成试运行后,方可办理到货运行验收。 3.2.设备发货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36个月。 3.3.如逾期、产品配置不符合要求、性能不满足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等,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按照商务合同执行。 3.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计划在交货三十(30)日后验收,或将验收日期推迟到交货三十(30)日后,在交货后第三十一(31)日将视同产品验收完毕。 4、设备办理到货运行验收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完备的技术资料: 4.1.产品合格证。 4.2.使用、操作、维护的说明书。 4.3.出厂检测报告。 五、乙方人员派遣及任务职责 1、乙方人员的派遣 为了顺利地执行合同,在合同设备到货、运行及性能测试期间,乙方将自费派遣有能力的、健康的并且能胜任工作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根据现场的实际需要和进度,如需要任何的调整,双方应依照合同进度表和合同其它规定**协商并解决。 2、乙方技术人员的任务和职责 2.1.甲乙双方将各自任命一名****工厂现场的总代表。乙方的总代表提供协议职责范围内的总的技术服务,并与甲方总代表全力**来解决与协议有关的技术工作问题。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条款。 2.2.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条款,严格履行和完成设备的试运行的责任和任务,包括生产操作和维护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等。 2.3.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详细解释与本合同范围相关的技术资料:操作手册、设备性能与功能等,以及回答和解决技术问题。 2.4.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向甲方的技术人员提供在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面而正确的技术服务和必要的示范。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必须在甲方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优化工作(精细调整)并向甲方技术人员详细地解释优化技术。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应携带自己所需的调试用特殊工具和仪器。 2.5.由于乙方不正确的技术指导而造成设备的损坏,乙方将负责修理、更换或弥补,并承担全部费用。 3、其他 3.1.在征得甲方许可并且不影响现场技术服务的前提下,乙方可召回或替换其技术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 3.2.如果乙方派遣的技术人员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包括长期请假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技术人员。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替换,以保证现场工作不受影响。 六、技术服务及培训 1、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负责技术咨询,并且委派项目专业人员对甲方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2、设备整体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对甲方委派技术人员进行整套设备的讲解,同时在施工现场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讲解每一个部位的工作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及相关维护,以达到操作人员正确掌握设备操作要领、操作方法、使甲方操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整体设备。 3、根据工程进度,在设备安装和调试前,乙方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七、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发货后36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技术响应,****中心的运输费用,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设备制作周期及交付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付;
波长计 86122A/C 2.00 一、 总则 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 ****光模块制造使用的设备,本技术要求适用于该设备的供货、交付周期及验收等方面的标准。 2、乙方应根据本技术要求提供装备。 3、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规定,乙方应提供完整安全可靠的设备。 4、如乙方没有对本技术要求书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则认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要求书和标准的要求。 5、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补充要求的落实,经双方协商后执行。如果本协议与相关的商务条款相冲突,以商务条款为准。 6、本设备供货、交付由乙方负责。 7、甲方为乙方提供安放用场地、电、压缩空气接口,接口以外设施由乙方提供。 二、 技术要求 1、波长范围1270 nm-1650 nm,波长精度:≤±0.2 ppm; 2、波长显示分辨率0.0001 nm; 3、最大输入光功率+10dBm; 4、最小可分辨谱线间隔:5GHz 5、单次测量周期≦0.5S; 6、通信接口USB/LAN/GPIB; 7、电源AC220V/50HZ; 8、采购数量2台。 三、设计联络及资料交付 1、概述 在甲乙双方之间交流的技术资料应全面、清晰且准确,以便满足合同设备操作的要求。 2、语言 技术资料将采用中文或英文,如果在任何图纸或资料上使用任何其它语言,乙方必须提供完善、准确的翻译版。 四、交付、运行及验收 1、说明 设备的性能保证是在设备经过安装、无负荷调试、有负荷调试及参数整定的基础上决定的。双方按照以下阶段完成设备的性能考核、项目设备的验收以及相关资料交付。 2、到货 设备的所有供货及调试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费用,乙方派遣人员的所有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运行和验收 3.1.调试和运行验收 设备到货运行完成试运行后,方可办理到货运行验收。 3.2.设备发货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36个月。 3.3.如逾期、产品配置不符合要求、性能不满足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等,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按照商务合同执行。 3.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计划在交货三十(30)日后验收,或将验收日期推迟到交货三十(30)日后,在交货后第三十一(31)日将视同产品验收完毕。 4、设备办理到货运行验收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完备的技术资料: 4.1.产品合格证。 4.2.使用、操作、维护的说明书。 4.3.出厂检测报告。 五、乙方人员派遣及任务职责 1、乙方人员的派遣 为了顺利地执行合同,在合同设备到货、运行及性能测试期间,乙方将自费派遣有能力的、健康的并且能胜任工作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根据现场的实际需要和进度,如需要任何的调整,双方应依照合同进度表和合同其它规定**协商并解决。 2、乙方技术人员的任务和职责 2.1.甲乙双方将各自任命一名****工厂现场的总代表。乙方的总代表提供协议职责范围内的总的技术服务,并与甲方总代表全力**来解决与协议有关的技术工作问题。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条款。 2.2.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条款,严格履行和完成设备的试运行的责任和任务,包括生产操作和维护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等。 2.3.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详细解释与本合同范围相关的技术资料:操作手册、设备性能与功能等,以及回答和解决技术问题。 2.4.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向甲方的技术人员提供在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面而正确的技术服务和必要的示范。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必须在甲方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优化工作(精细调整)并向甲方技术人员详细地解释优化技术。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应携带自己所需的调试用特殊工具和仪器。 2.5.由于乙方不正确的技术指导而造成设备的损坏,乙方将负责修理、更换或弥补,并承担全部费用。 3、其他 3.1.在征得甲方许可并且不影响现场技术服务的前提下,乙方可召回或替换其技术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 3.2.如果乙方派遣的技术人员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包括长期请假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技术人员。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替换,以保证现场工作不受影响。 六、技术服务及培训 1、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负责技术咨询,并且委派项目专业人员对甲方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2、设备整体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对甲方委派技术人员进行整套设备的讲解,同时在施工现场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讲解每一个部位的工作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及相关维护,以达到操作人员正确掌握设备操作要领、操作方法、使甲方操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整体设备。 3、根据工程进度,在设备安装和调试前,乙方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七、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发货后36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技术响应,****中心的运输费用,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设备制作周期及交付 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交付;
800G误码仪 800G 1.00 一、 总则 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 ****光模块制造使用的设备,本技术要求适用于该设备的供货、交付周期及验收等方面的标准。 2、乙方应根据本技术要求提供装备。 3、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规定,乙方应提供完整安全可靠的设备。 4、如乙方没有对本技术要求书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则认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要求书和标准的要求。 5、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补充要求的落实,经双方协商后执行。如果本协议与相关的商务条款相冲突,以商务条款为准。 6、本设备供货、交付由乙方负责。 7、甲方为乙方提供安放用场地、电、压缩空气接口,接口以外设施由乙方提供。 二、 技术要求 1、8个通道,单通道最大支持112G(56 GBd PAM4),数据信号连接器:2.4mm Female SMA接头,时钟连接器:2.92mm Female SMA接头; 2、支持FEC功能KP4 FEC协议,支持 FEC 纠后误码率,FEC 功能查看 Symbol Errors 分布; 3、支持多通道NRZ/PAM4应用,速率:24.33–28.9 GBaud/48.66–57.8 GBaud ,NRZ:24.33–28.9 Gbps/48.66–57.8 Gbps; 4、数据码形:PRBS7/9/11/13/15/16/23/31/SSPRQ/JP03A/JP03B/LIN/方波/自定义码形等; 5、TX信号幅度:100~700mV; 6、TX信号抖动 Jitter RMS<300fs; 7、TX信号上升下降沿 Rise/Fall Time<10 ps; 8、通信接口:RS232/USB/LAN/GPIB,至少有其中两个 9、可连接电脑,电脑由甲方提供; 10、电源AC220V/50HZ 11、采购数量1台。 三、设计联络及资料交付 1、概述 在甲乙双方之间交流的技术资料应全面、清晰且准确,以便满足合同设备操作的要求。 2、语言 技术资料将采用中文或英文,如果在任何图纸或资料上使用任何其它语言,乙方必须提供完善、准确的翻译版。 四、交付、运行及验收 1、说明 设备的性能保证是在设备经过安装、无负荷调试、有负荷调试及参数整定的基础上决定的。双方按照以下阶段完成设备的性能考核、项目设备的验收以及相关资料交付。 2、到货 设备的所有供货及调试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费用,乙方派遣人员的所有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运行和验收 3.1.调试和运行验收 设备到货运行完成试运行后,方可办理到货运行验收。 3.2.设备发货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36个月。 3.3.如逾期、产品配置不符合要求、性能不满足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等,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按照商务合同执行。 3.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计划在交货三十(30)日后验收,或将验收日期推迟到交货三十(30)日后,在交货后第三十一(31)日将视同产品验收完毕。 4、设备办理到货运行验收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完备的技术资料: 4.1.产品合格证。 4.2.使用、操作、维护的说明书。 4.3.出厂检测报告。 五、乙方人员派遣及任务职责 1、乙方人员的派遣 为了顺利地执行合同,在合同设备到货、运行及性能测试期间,乙方将自费派遣有能力的、健康的并且能胜任工作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根据现场的实际需要和进度,如需要任何的调整,双方应依照合同进度表和合同其它规定**协商并解决。 2、乙方技术人员的任务和职责 2.1.甲乙双方将各自任命一名****工厂现场的总代表。乙方的总代表提供协议职责范围内的总的技术服务,并与甲方总代表全力**来解决与协议有关的技术工作问题。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条款。 2.2.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条款,严格履行和完成设备的试运行的责任和任务,包括生产操作和维护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等。 2.3.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详细解释与本合同范围相关的技术资料:操作手册、设备性能与功能等,以及回答和解决技术问题。 2.4.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向甲方的技术人员提供在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面而正确的技术服务和必要的示范。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必须在甲方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优化工作(精细调整)并向甲方技术人员详细地解释优化技术。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应携带自己所需的调试用特殊工具和仪器。 2.5.由于乙方不正确的技术指导而造成设备的损坏,乙方将负责修理、更换或弥补,并承担全部费用。 3、其他 3.1.在征得甲方许可并且不影响现场技术服务的前提下,乙方可召回或替换其技术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 3.2.如果乙方派遣的技术人员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包括长期请假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技术人员。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替换,以保证现场工作不受影响。 六、技术服务及培训 1、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负责技术咨询,并且委派项目专业人员对甲方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2、设备整体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对甲方委派技术人员进行整套设备的讲解,同时在施工现场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讲解每一个部位的工作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及相关维护,以达到操作人员正确掌握设备操作要领、操作方法、使甲方操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整体设备。 3、根据工程进度,在设备安装和调试前,乙方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七、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发货后36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技术响应,****中心的运输费用,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设备制作周期及交付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付;
电动螺丝刀 6.00 一、 总则 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 ****光模块制造使用的设备,本技术要求适用于该设备的供货、交付周期及验收等方面的标准。 2、乙方应根据本技术要求提供装备。 3、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规定,乙方应提供完整安全可靠的设备。 4、如乙方没有对本技术要求书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则认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要求书和标准的要求。 5、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补充要求的落实,经双方协商后执行。如果本协议与相关的商务条款相冲突,以商务条款为准。 6、本设备供货、交付由乙方负责。 7、甲方为乙方提供安放用场地、电、压缩空气接口,接口以外设施由乙方提供。 二、 技术要求 1、电批电动螺丝刀、全自动; 2、适配螺丝1.2~4.0MM,螺丝类型(十字、梅花、一字); 3、扭力范围0.3~5KGF.CM可调; 4、扭紧后自动刹车; 5、采购数量6台。 三、设计联络及资料交付 1、概述 在甲乙双方之间交流的技术资料应全面、清晰且准确,以便满足合同设备操作的要求。 2、语言 技术资料将采用中文或英文,如果在任何图纸或资料上使用任何其它语言,乙方必须提供完善、准确的翻译版。 四、交付、运行及验收 1、说明 设备的性能保证是在设备经过安装、无负荷调试、有负荷调试及参数整定的基础上决定的。双方按照以下阶段完成设备的性能考核、项目设备的验收以及相关资料交付。 2、到货 设备的所有供货及调试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费用,乙方派遣人员的所有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运行和验收 3.1.调试和运行验收 设备到货运行完成试运行后,方可办理到货运行验收。 3.2.设备发货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36个月。 3.3.如逾期、产品配置不符合要求、性能不满足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等,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按照商务合同执行。 3.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计划在交货三十(30)日后验收,或将验收日期推迟到交货三十(30)日后,在交货后第三十一(31)日将视同产品验收完毕。 4、设备办理到货运行验收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完备的技术资料: 4.1.产品合格证。 4.2.使用、操作、维护的说明书。 4.3.出厂检测报告。 五、乙方人员派遣及任务职责 1、乙方人员的派遣 为了顺利地执行合同,在合同设备到货、运行及性能测试期间,乙方将自费派遣有能力的、健康的并且能胜任工作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根据现场的实际需要和进度,如需要任何的调整,双方应依照合同进度表和合同其它规定**协商并解决。 2、乙方技术人员的任务和职责 2.1.甲乙双方将各自任命一名****工厂现场的总代表。乙方的总代表提供协议职责范围内的总的技术服务,并与甲方总代表全力**来解决与协议有关的技术工作问题。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条款。 2.2.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条款,严格履行和完成设备的试运行的责任和任务,包括生产操作和维护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等。 2.3.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详细解释与本合同范围相关的技术资料:操作手册、设备性能与功能等,以及回答和解决技术问题。 2.4.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向甲方的技术人员提供在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面而正确的技术服务和必要的示范。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必须在甲方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优化工作(精细调整)并向甲方技术人员详细地解释优化技术。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应携带自己所需的调试用特殊工具和仪器。 2.5.由于乙方不正确的技术指导而造成设备的损坏,乙方将负责修理、更换或弥补,并承担全部费用。 3、其他 3.1.在征得甲方许可并且不影响现场技术服务的前提下,乙方可召回或替换其技术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 3.2.如果乙方派遣的技术人员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包括长期请假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技术人员。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替换,以保证现场工作不受影响。 六、技术服务及培训 1、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负责技术咨询,并且委派项目专业人员对甲方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2、设备整体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对甲方委派技术人员进行整套设备的讲解,同时在施工现场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讲解每一个部位的工作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及相关维护,以达到操作人员正确掌握设备操作要领、操作方法、使甲方操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整体设备。 3、根据工程进度,在设备安装和调试前,乙方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七、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发货后36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技术响应,****中心的运输费用,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设备制作周期及交付 合同签订后0.5个月内交付;
800G测试板 OSFP 800G 测试板 1.00 一、 总则 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 ****光模块制造使用的设备,本技术要求适用于该设备的供货、交付周期及验收等方面的标准。 2、乙方应根据本技术要求提供装备。 3、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规定,乙方应提供完整安全可靠的设备。 4、如乙方没有对本技术要求书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则认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要求书和标准的要求。 5、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补充要求的落实,经双方协商后执行。如果本协议与相关的商务条款相冲突,以商务条款为准。 6、本设备供货、交付由乙方负责。 7、甲方为乙方提供安放用场地、电、压缩空气接口,接口以外设施由乙方提供。 二、 技术要求 1、支持8*112Gbps OSFP 800G光模块测试; 2、测试板集成PCB板端连接器和多通道线缆组件,67GHz 16通道线缆组件,分出16个2.4mm公头,两侧带锁紧螺杆;长度60cm; 3、每个测试板PCB板端连接器和多通道线缆组件配备完整; 4、支持800G OSFP Cage; 5、通信接口:USB通信+外部功能引脚(SCL/SDA/MODPRSL/INTL/RESETL/LPMODE), I2C Pin脚定义(GNG/LPMODE/RESETL/NC/VCC,GND/INTL/MODPRSL/SCL/SDA); 6、支持3.3V供电; 7、工作温度:-40℃~+85℃; 8、测试板配备独立的外部电源供电接口; 9、采购数量: 测试板1PCS 多通道线缆组件2PCS 三、设计联络及资料交付 1、概述 在甲乙双方之间交流的技术资料应全面、清晰且准确,以便满足合同设备操作的要求。 2、语言 技术资料将采用中文或英文,如果在任何图纸或资料上使用任何其它语言,乙方必须提供完善、准确的翻译版。 四、交付、运行及验收 1、说明 设备的性能保证是在设备经过安装、无负荷调试、有负荷调试及参数整定的基础上决定的。双方按照以下阶段完成设备的性能考核、项目设备的验收以及相关资料交付。 2、到货 设备的所有供货及调试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费用,乙方派遣人员的所有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运行和验收 3.1.调试和运行验收 设备到货运行完成试运行后,方可办理到货运行验收。 3.2.设备发货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36个月。 3.3.如逾期、产品配置不符合要求、性能不满足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等,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按照商务合同执行。 3.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计划在交货三十(30)日后验收,或将验收日期推迟到交货三十(30)日后,在交货后第三十一(31)日将视同产品验收完毕。 4、设备办理到货运行验收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完备的技术资料: 4.1.产品合格证。 4.2.使用、操作、维护的说明书。 4.3.出厂检测报告。 五、乙方人员派遣及任务职责 1、乙方人员的派遣 为了顺利地执行合同,在合同设备到货、运行及性能测试期间,乙方将自费派遣有能力的、健康的并且能胜任工作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根据现场的实际需要和进度,如需要任何的调整,双方应依照合同进度表和合同其它规定**协商并解决。 2、乙方技术人员的任务和职责 2.1.甲乙双方将各自任命一名****工厂现场的总代表。乙方的总代表提供协议职责范围内的总的技术服务,并与甲方总代表全力**来解决与协议有关的技术工作问题。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条款。 2.2.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条款,严格履行和完成设备的试运行的责任和任务,包括生产操作和维护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等。 2.3.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详细解释与本合同范围相关的技术资料:操作手册、设备性能与功能等,以及回答和解决技术问题。 2.4.乙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向甲方的技术人员提供在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面而正确的技术服务和必要的示范。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必须在甲方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优化工作(精细调整)并向甲方技术人员详细地解释优化技术。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应携带自己所需的调试用特殊工具和仪器。 2.5.由于乙方不正确的技术指导而造成设备的损坏,乙方将负责修理、更换或弥补,并承担全部费用。 3、其他 3.1.在征得甲方许可并且不影响现场技术服务的前提下,乙方可召回或替换其技术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 3.2.如果乙方派遣的技术人员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包括长期请假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技术人员。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替换,以保证现场工作不受影响。 六、技术服务及培训 1、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负责技术咨询,并且委派项目专业人员对甲方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2、设备整体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对甲方委派技术人员进行整套设备的讲解,同时在施工现场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讲解每一个部位的工作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及相关维护,以达到操作人员正确掌握设备操作要领、操作方法、使甲方操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整体设备。 3、根据工程进度,在设备安装和调试前,乙方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七、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发货后36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技术响应,****中心的运输费用,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设备制作周期及交付 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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