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00吨分子筛、干燥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6000吨分子筛、干燥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年产6000吨分子筛、干燥剂项目
二、建设地点
**市经开区
三、建设单位
****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公司
五、项目概况
****年产6000吨分子筛、干燥剂项目位于**市经开区。项目租赁厂房设置生产区、研发实验室、办公区、原料库等。同时购置回转窑炉、带式烘干炉、回转烘干窑炉、直线振动筛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6000吨分子筛、干燥剂的生产能力。****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DA001/投料、混配、筛分、造粒废气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DA001/天然气 | 颗粒物、SO2、NOx | 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 | 《工业炉窑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关于印发**市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19】19号) | |
| DA002/烘干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加强废气的收集及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 | |
| 地表水环境 | DW001/生活污水 | pH、COD、BOD5、SS、NH3-N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 声环境 | 设备运行噪声 | 噪声 | 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固废:收集的粉尘、废包装物、废布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其中收集的粉尘回用,废包装物、废布袋外售;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分区防渗: (1)重点防渗(危废暂存间):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2)一般防渗(生产车间、办公区、一般固废暂存区):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0.7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 |||
| 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定期对生产设施、包装设施以及相应环保设施等进行安全状况检查;车间内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防毒、灭火物资等消防、安全设施;制定严格的运行操作规章制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灭火的同时疏散周边无关人员等 |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印发),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中弄虚作假。 | |||
七、公众参与情况
1、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政府网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八、相关文件
1、环评委托书;
2、****发改委:备案文件;
3、**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
九、听证权力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50-****069 0550-****169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大道人防大楼B****中心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