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农田残膜污染综合治理,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应用,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体系,提升全县农田地膜科学利用与**化回收水平,根据上级试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行政区域内从事粮食、果蔬、中药材、设施蔬菜等覆膜种植的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社、农业企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等合法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资质合法有效。申报主体注册地、种植地块均在**辖区范围内,经营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惩戒、无项目违规违纪被通报情形。
(二)种植规模达标。地块权属清晰、集中连片、无纠纷,符合试点覆膜种植要求。
1、普通农户:覆膜种植面积5亩及以上;
2、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覆膜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
3、******社、农业企业、托管服务组织:集中连片覆膜面积50亩及以上,百亩以上规模化主体优先遴选。
(三)技术规范可控。能够严格按照技术标准使用合规加厚高强度地膜(需符合GB13735-2017标准,厚度 0.015mm)),建立地膜采购、铺设、回收台账,具备稳定的田间残膜捡拾、归集、暂存、转运能力,承诺农膜处置率达85%以上。
(四)履约能力较强。具备与试点任务相匹配的人力、物力、机具及管理能力,能够按时保质完成年度试点任务,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导检查、现场核查、资料报送和验收工作。
三、试点主要任务
(一)科学推广合规地膜。在核定试点地块范围内,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加厚高强度地膜,杜绝使用非标超薄劣质地膜。
(二)落实全程回收处置。严格落实 谁使用、谁捡拾、谁回收 制度,开展田间残膜人工或机械化捡拾、集中归集、统一转运处置,实现应收尽收、规范处置。
(三)健全台账资料管理。完整留存地膜采购凭证、铺设面积清单、田间作业记录、残膜回收台账、现场影像资料,做到账物相符、资料齐全、有据可查。
四、补贴支持标准
严格按照上级试点资金管理要求,实行据实补助、亩均定额、先建后补、验收合格拨付,补助标准为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应用每亩补贴30元。
五、申报所需材料
1、《**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主体申报表》;
2、主体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营主体);农户身份证(农户及种植大户);
3、残膜回收实施方案(含捡拾方式、机具保障、回收台账制度等具体措施);
4、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六、遴选流程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主体按要求完整准备资料,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
(二)材料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核。
(四)综合评审。结合主体资质、实施方案、规模连片度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试点入围主体。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对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存在虚报面积、伪造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及试点资格,取消实施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入围试点主体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技术标准和协议要求开展工作,按时完成全部试点任务,积极配合督导检查、监测统计、验收考评。任务完成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兑付补贴资金。
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6月8日
报 名 地 点:****环能站
联 系 电 话:0359-****256
****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