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硫酸三氧化硫提质改造技改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硫酸三氧化硫提质改造技改项目
项目地址:**省****开发区(**区)****老厂区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在****老厂区建设“硫酸三氧化硫提质改造技改项目”,项目利用老厂区现有6万吨硫酸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增加三氧化硫吸收和蒸发装置,在现有年产6万吨硫酸生产线总产能(折硫产能)不变的情况下新增液体三氧化硫1.5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开发区(**区)****
联系人:尹经理 联系电话:0745-****06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公司
通讯地址:**省****园区标准化厂房四期5号栋3层内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77****2399
传真:-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以下链接可获取公众意见表。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请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提交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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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