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两港站电力设备技改设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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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港站电力设备技改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两港站电力设备技改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人:****

2. 项目地点:**北站(**市**区环海路86号)、旅顺****经济开发区海韵路1020号)

3.项目内容及要求:

为提高两港站电力设备供电安全可靠性,消除电力设备存在的部件老化等安全隐患,改善电力设备的技术状态,给运输生产提供物质保障。拟对两港站电力设备进行技改,考虑到港区高压供电的专业性和关联性,计划对两港站电力设备技改进行统一设计,分批次实施,具体如下:

3.1**北站

3.1.1 对**北站10KV配电室、室内变电所、栈桥变电所、候船楼变电所内所有的高低压设备进行整体设计,分别出图。

3.1.2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和概算等。

3.2旅顺西站

3.2.1对旅顺西站10KV配电室、栈桥变电所、候船楼变电所高低压设备进行整体设计,分别出图。

3.2.2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和概算等。

3.2.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与招标人联系踏勘现场,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138****8007。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第3条的所有内容

二、项目预算:

两港站电力设备技改项目总价估算约900万元,采用费率报价,施工图设计最高取费费率≤3%。

三、项目承接形式

1.具备电力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具有近2年内承担至少2****集团有限公司管内的电力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的工作业绩的单位可报名参加。

2.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分包。一旦发现转包、分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四、报价依据、轮次

(1)根据市场信息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2)本项目实行两轮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

五、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要求:本项目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起共60 天。因中标单位原因延误工期的每天按中标价的百分之一向招标单位支付违约金。

六、 报价须知

1、 计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施工图设计最高取费费率≤3%。

施工图设计费=****集团概预算审查所批复的施工图预算×中标费率

工程项目暂按估算价900万元测算预估设计费,最终以批复预算为准结算,多退少补。

2、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设计阶段支付进度款:

合同签订后,提交完整施工图+预算送审文件,并经集团批复后15日内:按批复预算×中标费率办理费用支付,支付比例为80%;剩余款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拨付(预留3%作为设计质保金,待项目质保期结束后拨付)。

七、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中标后,按投标承诺内容与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好合同,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的承诺内容,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2.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保险事宜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支付的一切保险费用也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4.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十、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 投标文件应按商务、技术分别编写。

需要递交标书3套,1正本、2副本。

2. 商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投标函(附件2);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楚);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楚);

(7)投标单位资格审核材料:

①资质证明类证书复印件;

②类似设计业绩证明材料(2024年以来设计工程复印件至少2份)

(8)投标报价汇总表 (附件3);

(9)其他能提供的优惠条件。

3. 技术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施工方案(附项目负责人、各工种人员名单及相应的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数量、进度计划);

(2)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保证措施。

十二、对投标文件的认可

1.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

(1)招标文件中资格证书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

(3)未加盖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印章的;

(4)不****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

(5)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装订的、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中主要条款未响应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

3.****小组确定。同一项目出现不予受理的投标或废标且有效投标仅2家的可组织后续谈判,不足2家的重新组织发包;重新发包报名不足2家的可转直接谈判。

十三、合同

合同(附件1)。

十四、招标日期安排

1. 2026 年 5 月 29 日发布招标信息。

2. 2026 年 6 月9 日 09:00 时前,各投标人的标书密封送至****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535-****037 。

3.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4.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附件:

1. 合同

2. 投标函

3. 投标报价汇总表

附件1:

铁路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甲 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乙 方(设计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 本合同适用于铁路企业作为委托方的铁路零小工程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2.设计方应具备专业资质。

3.根据本合同具体实际,填写合同文本留白内容。文本留白处均需进行填写,若条款留白处不适用本合同事项,请填写“/”。

4.若合同双方****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则“争议解决”应选择第3种方式,****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5.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可在“其他约定”条款处填写,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6.根据相关规定,需要签订《廉政协议》、《安全协议》、《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等,应协商签订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7.合同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或增减的,签订时应进行更新或增减。


鉴于乙方具备 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设计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三)工程规模:

(四)工程所在地地址:

(五)

第二条 设计依据

(一)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铁路技术政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规范、规程。

(二)

第三条 设计范围、阶段及内容

(一)设计范围:

(二)设计阶段: (如定测、初步设计、补充定测、施工图设计)

(三)设计内容:

第四条 设计要求

第五条 设计文件编制依据

第六条 履行期限

(一)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按以下进度完成设计工作:

第七条 设计文件的交付

(一)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向甲方交付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单位审查的设计文件。

(二)乙方提供设计文件 份(纸质),并提供电子文件。

第八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根据 审核后的施工图设计概算与中标设计取费系数换算(结算依据),本合同总金额(含增值税)大写 元整(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 元,税率 %,增值税 元。

(二)结算方式:

按进度结算:合同签订后,提交完整施工图+预算送审文件,并经集团批复后15日内:按批复预算×中标费率办理费用支付,支付比例为80%;剩余款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拨付(预留3%作为设计质保金,待项目质保期结束后拨付)。

乙方应按设计结算进度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和服务费明细清单等其他结算资料,审核无误后,于 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向乙方付款。付款方可以使用票据作为结算方式,票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发票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地址:

电 话: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四)发票约定。

1.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

2.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 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

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或发票联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当向乙方提交相关工程资料及文件,确保乙方可及时开展工作。

(二)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铁路有关标准和批复意见进行设计。

(三)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的,应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合同)。

(四)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五)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施工资料除外),甲方须提前通知乙方,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六)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协助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七)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当按国家、铁路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对提交的设计文件质量负责。

(二)设计工作应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铁路运输组织、既有铁路设施、生产现状等实际情况,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阶段要主动深入现场,充分听取项目执行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意见,以完善设计方案。

(三)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要向甲方支付赔偿,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损失程度确定。

(四)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应当按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审核,并对审核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修正,做出必要的调整补充。

(五)应当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并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六)应当派设计人员常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以满足施工需要。

(七)甲方对施工图的审核,不免除乙方对施工图的质量责任。

(八)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九)不得指定电力设备的生产厂和供应商。

(十)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20年。

(十一)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设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因设计深度不够、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而未通过甲方、甲方委托单位或有关部门审查的,乙方除应无条件负责继续完善设计文件外,还应向甲方承担延误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违约责任。

(二)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合同。交付期限顺延,双方不构成违约。

(三)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要向甲方支付赔偿,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损失程度确定。

(四)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以甲方合同解除的书面通知发出时间为合同解除时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当退还已收取的设计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1.乙方超过约定期限 日仍未完成设计文件提交的,或严重不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标书代写

2.乙方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甲方催告后, 工作日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铁路现行要求标准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保密义务的规定的。

(三)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相关工程资料及文件,致使乙方无法开展设计工作的,乙方应向甲方发出限期提交工程资料通知书,自限期提交工程资料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提交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时尚未开展设计工作的,应当退还已收取的设计费用。

(四)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六)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等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仲裁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书送达。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法院提起诉讼。

3.****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需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三)因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交通费、采取财产保全的费用、公证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第十八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三)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四)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五)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六)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七)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其他约定:

附件1

附件2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 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 %)的投标报价承包上述工程,同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

2. 我方己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我方自愿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容易造成误解事项的权利

3. 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书中规定的日期开始工程实施,并在合同书中规定的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 天(日历天)内竣工工程质量达到 的要求

5.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服从贵方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6. 一旦我方中标,贵单位的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内容

7、我方承诺:我方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手机:

通讯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资质

资质(含业绩合同)

项目名称

招标报价

含税报价

增值税税率

不含税报价

备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手机: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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