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遴选雁江区2026年农业实用人才(农业技术指导员、农业机械指导员)培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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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保障局关于遴选**区2026年农业实用人才(农业技术指导员、农业机械指导员)培训机构的公告

全市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一村六员一主播”农业实用人才培训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川人社函〔2025〕624号)和《******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批农业实用人才培训计划表〉的通知》(川人社函〔2026〕23号),我区拟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员和农业机械指导员培训。为确保培训规范、有序、高质量开展,结合《**区2026年农业实用人才(农业技术指导员、农业机械指导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现面向全市遴选培训机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专家评审和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认定培训机构。

遴选条件

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培训机构,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登记证书及相关办学许可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独立核算能力,无违规经营、失信等不良记录。

2.具备正规固定的教学场地,配套齐全的多媒体教学及良好的食宿条件。拥****基地、田间课堂,能够满足农业技术、农业机械实操教学需求,培训场地符合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相关要求。

3.师资力量配置达标,具有一定数量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教师。专兼职教师须具备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操作、乡村产业发展等相关专业学历、职业资格或多年涉农实战教学经验,无不良从业记录。

4.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完善的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培训流程规范有序;严格遵守财政培训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资金使用合规透明。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培训组织、材料整理、档案归档,能够真实、完整、规范建立培训台账、学员档案及全过程佐证资料,确保培训资料可追溯、可核查。

5.能够主动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及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教学、学员管理、后续服务等全流程任务。

6.具备培训应急保障能力,为学员提供必要的教学保障和安全防护,全力保障培训期间学员人身、财产安全,无重大培训安全事故记录。

遴选程序

(一)自愿报名。有意愿的培训机构,填写《**区农业实用人才培训机构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农业农村局。

(二)形式审查。按照“资料审核+现场考察”的方式,对申报机构的资质、条件逐一核实。

(三)专家评审。由区农业农村局、****保障局组织业务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形成培训机构推荐名单。

(四)公示。由区农业农****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拟定培训机构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签订协议。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社会保障局确定培训机构,并按程序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四、申报材料

1.(一)《**区农业实用人才培训机构报名登记表》。

2.(二)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基地情况、开展人员培训情况、保障措施等)。

3.(三)按照《**区2026年农业实用人才(农业技术指导员、农业机械指导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合理设计教学计划及资金预算。

五、相关事宜

1.(一)申报时间: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4日

2.(二)申报地址:

区农业农村局518会议****政府东路62号)、

****保障局311办公室(**市**区正兴街209****机关办公区4号楼311办公室)

3.(三)联系人:卓艳,电话:135****9205(区农业农村局);董爽爽,电话:028-****1132(区人社局)

附件:1.**区2026年农业实用人才(农业技术指导员、农业机械指导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2.《**区农业实用人才培训机构报名登记表》

**** **市****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7日

附件1

**区2026年农业实用人才(农业技术指导员、农业机械指导员)培训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按照《******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一村六员一主播”农业实用人才培训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川人社函〔2025〕624号)、《******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批农业实用人才培训计划表〉的通知》(川人社函〔2026〕23号)、《****财政局 ****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资财社〔2026〕36号)和《****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资雁财发〔2026〕25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区农业产业发展现状与人才短板,坚持需求导向、精准培训、学用结合、注重实效原则,围绕农业生产关键技术、农机装备应用、产业提质增效、绿色防控、防灾减灾等核心内容,开展系统化、专业化、实操化培训,全面提升农业技术、机械指导员业务能力与服务水平,构建“区级统筹、乡镇联动、专家授课、田间实训”的培训体系,为**区乡村产业**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6年全区完成农业实用人才培训(农业技术指导员、农业机械指导员)共103人。其中,第一批次培训农业技术指导员24人、农业机械指导员28人;第二批次培训农业技术指导员24人、农业机械指导员27人,培训通过集中授课、田间实操、交流研讨等方式进行。

三、项目实施

(一)遴选培训机构。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保障局配合,按照“自主申报、机构评审、结果公示”的程序,择优遴选域内具备资质且优质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项目申报中提供的实施方案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实施单位、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人数、培训班次、培训时间、组织方式、教学计划、资金使用等内容。

(二)确定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我区第一批和第二批认定的农业技术指导员和农业机械指导员。农业技术指导员具体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技术骨干、家庭农场主、******社技术负责人、种植养殖大户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农业生产人员。农业机械指导员具体指从事农机推广、农机操作、农机维修、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人员,******社骨干、农机大户、村级农机联络员等。

(三)优化培训内容。立足我区产业发展和技术需求,农业技术指导员培训班围绕三个方面开展培训: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乡村**、“三农”政策、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综合素养;二是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最新农业生产技术;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品牌营销等扩展技能。农业机械指导员培训班围绕三个方面开展培训: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乡村**、“三农”政策、农机安全规范等综合素养;二是农机常识、农机作业、机务管理、农机维护保养、农业智能化技术、农机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农机技术培训、农机信息服务,无人机植保、播撒、吊运、巡检等专业技能;三是农机技术推广、农业智能化技术推广、低空经济应用场景等拓展技能。

(四)课程设置。按照项目要求合理设置课程架构,建立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类课程体系。培训学时不少于40学时,每天不超过8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每个班参训人数不超过100人,至少匹配1名专职班主任。

(五)加强信息化管理。及时把培训机构、授课教师、教学计划、参训学员等录入创业就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培训班次和教师、学员基本信息100%入库,项目经办机构做好审核工作,确保培训信息线上线下全程可监管可追溯。

四、资金来源、使用范围及补贴标准

(一)资金来源。按照《****财政局 ****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资财社〔2026〕36号)和《****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资雁财发〔2026〕259号)文件要求按需使用匹配资金。

(二)使用范围。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培训资金可用于支付培育全过程各环节所需费用,具体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训对象发放除交通之外的补助,****基地****学校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无关补助。

(三)补贴标准

1.培训费。综合定额标****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三类培训执行,最高不超过400元/人﹒天(含住宿伙食、场地资料、培训期间交通等费用),按参训人员、授课老师人数核定。

2.师资费。授课老师讲课费、城市间交通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其中,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具体标准如下: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及以下(含高级工、技师)每学时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含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每学时1000元,院士、**知名专家(含高技能领军人才或相同层次人才)每学时1500元;城市****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3.学员交通补助。考勤率100%且培训合格的参训人员,按照300元/人给予学员个人交通补贴。

五、进度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起草实施方案,****保障局备案。

(二)确定培训机构。按照遴选方式和遴选流程,确定培训机构。

(三)编制培训方案。****农业农村局实施方案要求,培训机构编制项目培训方****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确定培训对象。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完成培训对象推荐工作。

(五)组织开展培训。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本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培训,区农业农村局抓好监督指导。

(六)培训工作总结。培训机构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培训并做好当年培训工作总结。

(七)培训项目验收。2026年7月15日前,培训机构汇总并完善项目相关资料,****农业农村局****保障局完成项目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局领导及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区农业农村局产业种业和科技教育发展股,负责培训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日常管理等工作,各镇要积极动员组织好辖区内农业技术指导员、农业机械指导员主动参与培训,确保培训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要求,加强项目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培训机构开设培训专户储存资金,主要用于与培训相关的开支,严禁发生骗取、套取、挪用、贪污等违规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保障局加强项目全程监管,培训机构必须做到项目实施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国家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培训质量达标,否则将追究项目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督导与检查。重点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培训工作;监督培训任务的落实,防止弄虚作假;监督项目法人,确保责任落实;监督项目管理,确保管理制度落实。

(四)加强安全管理。培训机构制定培训纪律制度,明确学员考勤、课堂纪律、实操安全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后勤服务、安全保障;做好实训点位安全防护,防范实操安全事故。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云上智农APP、村级广播等媒体,宣传培训政策、培训成效与优秀学员典型,营造重视农业人才、参与技术培训的良好氛围,激发农户参与热情。

(六)强化结果应用。以本次培训为契机,建立农业技术、农机指导员动态管理、跟踪培育、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开展后续培训与指导,打造稳定的基层农业实用人才队伍。

附件2

**区农业实用人才培训机构报名登记表

投标名称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经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网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营业执照号

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初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其他人员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注:在本页后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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